土地改革
指由无产阶级领导的、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土地所有制的革命。 在旧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占统治地位,它是帝国主义、官僚资本和封建势力统治的经济基础,是生产力发展的障碍,是农民贫困落后的根源,因此,必须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1927年中国共产党的“八七会议”上确定了实行土地革命的方针。此后,在革命根据地内相继开展了打土豪、分田地的斗争和查田运动。1947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以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国土地法大纲》,接著在广大解放区开展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正确地执行了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和总政策。1952年,全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土地改革的胜利,彻底摧毁了封建剥削制度,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为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