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韦曼
【生卒】:1910— 德国哲学家,“新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之一。 曾任德皇威廉学院物理化学和电化学系主任、人民议院议员、对外文化交流协会副主席。提出“新唯物主义”,即把现代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和存在问题同黑格尔的辩证法相结合,认为处于矛盾中的世界是一个统一体,本质和现象不可分割。 物质本身就存在著辩证的结构,最普通的元素既同一,又有差异,一切自然现象都包含著这种尚未解决的矛盾。这也是形式逻辑的起点。提倡“自由哲学”,力图以哲学上的反映论来改进当局的政治关系,克服哲学上的教条主义。著有《哲学问题的自然科学观点》(1963)、《对党的号召》(1963)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