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华侨投资于国营华侨投资公司的优待办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华侨投资于国营华侨投资公司的优待办法

中国吸收利用华侨投资的法规。1957年8月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8次会议通过,8月2日由周恩来总理签署颁布。共4条。华侨在国营的华侨投资公司投资,可享受的优惠有:(1)股金到社会主义建成后,仍为投资人所有,凡投资12年的,可收回股金,以人民币支付。(2)股息定为年息8厘,以人民币支付。(3)股息经外汇主管机关批准后,可汇往国外,但不得超过本年股息的50%。(4)投资人要求在有关企业工作,可酌情优先录用。此办法也适用于港澳同胞。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3 15: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