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港养港资金
实行“以港养港,以收抵支”财务管理体制的港口企业,按照“以收抵支”内容要求将应交财政的所得税、调节税等留作港口建设发展的专项资金。此项资金应作为预算内资金进行管理。根据以港养港资金性质与特点,要管好用好以港养港资金,港口企业必须注意:
❶港口企业财务部门应设置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征收应交的所得税、调节税,能交基金和建筑税,并且要及时足额上缴。
❷以港养港资金必须专户储存,在建设银行开设帐户,单独核算,按时编制报表。
❸以港养港资金收支,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❹以港养港资金中转作基建投资部分,应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用作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支出必须专款专用和单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