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港养港资金核算会计科目
以港养港资金是由国家对港口采取特殊政策而形成的一种专项资金,会计处理时要采取特有的科目进行核算,为了正确核算按规定留用的以港养港资金,必须设置三个总帐科目,这些科目是:
❶以港养港资金收入科目。它的明细帐户是: 留用的所得税、留用的调节税、留用的能源交通建设基金、留用的建筑税、利息收入、其他收入、定额应交财政收入等。
❷以港养港资金支出科目。它的明细帐户是:基建及配套设施支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出、节能保护措施支出、归还借款本息、其他支出等。
❸以港养港资金结余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