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的税制结构目标模式这种税制结构模式,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社会经济结构的。流转税与所得税的税基均较为广泛,并各有其特点和作用,也各有其优点和缺点,二者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制约,可以更好地共同发挥税收的双重作用。第二步利改税后,基本上已初步建立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并行的税制结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企业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所得税在税制结构中的地位将逐步有所提高。从长远观点看,这种税制结构模式,是适合我国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的。持这种观点的较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