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畜牧业生产基地建设
河南省畜牧业生产基地建设开始于1966年,当时为繁殖大牲畜,划定泌阳、南阳、唐河、郾城、信阳、罗山、卢氏等21个县为大牲畜繁殖基地;同时,划定南阳市、郏县、扶沟、灵宝4县市的一部分生产队为良种基地。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破坏,各级畜牧机构处于瘫痪状态,畜牧业生产基地建设一直徘徊不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河南开始了有计划的畜牧业生产基地建设,涌现出了一大批具有一定的畜禽资源优势或商品优势、实行规模经营或产业化经营、能稳定提供成批量畜产品的畜牧业生产基地。这些基地,资金投入以国家投资、地方配套为主,企业贷款和自筹为辅,同时,也引进了大量外资。产品有的以出口创汇为主,有的以供应城市居民“菜篮子”为主,有的以提供轻工原料为主,有的以发展地方良种畜禽资源为主,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多目标的立体交叉畜产品生产网络,极大地推动了河南畜牧业的发展。
1.生产基地建设与投资。从1985年在正阳、杞县、中牟、温县建立商品瘦肉猪基地,在开封郊区、宁陵、南阳建立奶山羊基地起。到1995年底,在全省17个地市共安排建设各类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144个,其中商品瘦肉猪基地42个,商品牛基地9个,出口创汇基地20个,丰收计划项目35个,秸秆养牛示范县13个,细毛羊基地1个,种草养畜项目2个,黄淮海开发项目2个,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17个,秸秆养羊示范县1个(见表3-4-8)。
从1985年以来,河南畜牧业生产基地建设总投资11 018.166万元,其中国家投资3 618.9万元,省投资2 053万元,市、县投资4 086万元,贷款1 060.266万元,自筹200万元,分别占总投资的32.84%、18.63%、37.08%、9.62%、1.82%。从1985年到1995年的11年间,国家对基本建设的投资,进行了两次改革:1985年部分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贷款;1988年国家成立专业投资公司,建立基本建设投资基金制,实行基建投资的有偿使用,滚动积累。伴随着国家投资体制、渠道和资金性质的变化,河南省畜牧业生产基地建设投资也出现了拨款、“拨改贷”与贷款基金并存的格局。从1985年到1995年,累计拨款9 757.9万元,占总投资的88.56%,主要用于畜牧生产基础设施建设; “拨改贷”和贷款累计1 060.266万元,占总投资的9.6%,主要用于社会效益大,自身效益小的有偿服务项目建设。
2.基地建设成效
表3-4-8 畜牧业生产基地
项 目 | 建设起止年限 | 分布县、 市、 区 | 备 注 |
商品瘦肉型猪基地 | 1985—1995 | 正阳、 杞县、 中牟、 温县、 柘城、 固始、 汝州、 长葛市、 林州市、鹿邑、 通许、 尉氏、 确山、 永城、 濮阳、 辉县市、 叶县、 罗山、新郑市、偃师、光山、新野、西华、 临颖、鹤 壁市、 获嘉、 商丘、 社旗、 扶沟、 息县、 商城、 西平、 宁 陵、 商水、 邓州市、 清丰、 潢川、 项城市、 荥阳市、 兰考、 宝丰、许昌 | 还建设了郑州种畜场 猪场, 扩建了正阳种猪 场 |
商品牛基地 | 1986—1990 | 遂平、唐河、邓州市、沈丘、伊川、 商水、郏县、南阳、 太康 | 南阳建设了黄牛场, 太康建设牛产品加工厂 |
细毛羊基地 | 1987—1989 | 民权 | |
种草养畜 | 1987—1989 | 温县 | |
秸秆养牛示范县 | 1992—1995 | 淮阳、扶沟、汝州、商丘、商水、太康、西华、兰考、夏 邑、 沈丘、唐河、柘城、鹿邑 | |
秸秆养羊示范县 | 1995 | 浚县 | |
(续)
项 目 | 建设起止年限 | 分布县、 市、 区 | 备注 |
丰收计划 | 肉牛 | 1987—1995 | 新野、泌阳、鹿邑、商水、虞城、方城、商丘、扶沟、太 康、社旗、 西华、 夏邑、 淮滨、 济源、 南阳、 项城市、 郸 城、邓州市、原阳、鄢陵、长葛市、嵩县 | |
肉羊 | 1990—1995 | 西峡、 内乡、 内黄、宁陵、 睢县、 荥阳、许昌市、杞县、 南京、太康、淅川 | |
肉鹅 | 1991—1991 | 商城、潢川 | |
黄淮海开发 | 1990—1990 | 国营正阳种猪场、郑州种畜场猪场 | 扩建 |
出口创汇基地 | 优质蜂产品出口 基地 | 1987—1988 | 浚县、 内黄、卢氏、 民权、济源、罗山、方城、新郑市 | |
山羊板安出口基 地 | 1987—1988 | 沈丘、郸城、淮阳、项城市 | |
瘦肉型猪出口基 地 | 1987—1991 | 正阳、西平、许昌、汝南、温县、平顶山市、省种畜场 | |
脂尾羊基地 | 1989—1990 | 三门峡市 | |
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 | | 中牟、 洛阳市、 宜阳、 兰考、 濮阳、 三门峡市、 周口地 区、商城、灵宝市、宝丰、淇县、汤阴、荥阳、湖滨区、舞 钢、商丘县、长葛市 | |
(1) 提高了出栏量和出栏率。1995年42个商品瘦肉型猪基地县市出栏猪1 286.65万头,较基地建设前1年增加935.13头,增长266%;平均出栏率达116.5%,较基地建设前1年增加57.1个百分点;商品牛基地县和秸秆养牛示范县,1995年出栏牛228.07万头,较基地建设前1年增加214.78万头,增长16倍,平均出栏率达44.1%,比全省高出5.8个百分点。
(2) 提高了畜产品产量。据统计1995年,42个商品瘦肉猪基地,猪肉产量102.92万吨,占全省猪肉总产量的48.92%,较基地建设前1年增加76.72万吨。商品牛基地县和秸秆养牛示范县牛肉产量31.9万吨,占全省牛肉总产量的49.5%。
(3) 优化了畜牧业生产结构。1995年基地县牛羊肉产量的增长幅度明显地高于猪肉产量的增长幅度,猪肉在肉类总产量中所占比重有所下降,畜禽生产结构逐步优化,使人们膳食结构也趋于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