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加工承揽合同条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加工承揽合同条例1984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1985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有4章26条。第1章总则,规定了加工承揽合同的概念、条例的适用范围。第二章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规定合同订立程序、主要条款、定金与预付款、定作物的验收、交接日期,质量异议的提出及解决。第三章违约责任,对承揽方、定作方各种违约行为及责任形式作了规定。第四章附则,对合同纠纷的解决程序作了规定。 《加工承揽合同条例》Regulations in the Signing of Processing Work Undertaking Contract1984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共4章26条。适用于法人之间的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个体经营户、专业户、重点户、农村社员与法人间加工承揽,参照本条例。加工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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