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农民生活
1995年农民人均收入达3 018元,比1949年增长50倍,比1978年增长15倍。据抽样调查,人均年总开支2 599.9元,支出占收入的77.32%,在支出项目上,生活费开支2 257.79元,占总支出的 86.84%,其中,主副食的开支占32.15%,衣着支出占12.2%,居住支出占11.4%,家用设备添置支出占5.13%,其余近40%为卫生、医疗、保健、儿童入学及文化用品支出。农民人均储蓄1995年达1 050.8元,比1980年增长44倍。农民人均住房面积17.6平方米,比1978年增加1.1倍。农民住房已由过去的土坯房、茅草屋变为新式平房,经济发达的村庄已实现楼房化。耐用消费品已基本普及千家万户。1995年电话装机平均百户装机50.5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