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曲折前进
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商业部门政企合一,企业下放,供销合作社与国营商业合并。基层供销社实行“两放、三统一包”,机构、人员和资金下放人民公社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核算,成为人民公社的一个组成部分。1961—1965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供销合作社与国营商业分开,全省恢复8个县供销合作联社,建立了165个基层供销社,重新登记社员32万余人,清查股金87万元。“文化大革命”时期,再次实行政企合一、企业下放,供销合作社越来越向国营商业性质转化,1975年正式将供销合作社过渡为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