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工资收人的家庭妇女对共同财产的所有权
无工资收入的家庭妇女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财产关系上享有平等的权利,负担平等的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或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各自或共同继承、受赠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虽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收入上的差别,并不影响他们对共同财产依法享有的平等权利,即使一方无收入,另一方的收入也应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即使无工资收入的家庭成员,对家庭财产也享有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除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外,应由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可根据共同财产的实际状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财产的来源、数量等,合理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