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是指银行不需动用自己的资金,只代理客户承办收付和委托等事项,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主要有结算业务、信托业务、租赁业务、代理业务、咨询业务和银行计算机服务业务等。
结算业务是从商业银行存款业务中衍生出来的一种业务。按结算方式,可分为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或转账结算。非现金结算的工具,主要有汇票、支票、本票、旅行支票、信用卡、托收、信用证、电子资金划拨等。
商业银行的信托业务,主要有个人信托、公司信托、公益信托、证券投资信托、动产或不动产信托等。
商业银行的租赁业务,包括融资性租赁、服务性租赁和其他租赁三大类。
代理融通业务,又叫代收账款或收买应收款,是由商业银行或专业代理融通公司代客户收取应收账款,并向客户提供资金融通的一种业务形式。
其他服务性业务,包括现金管理、咨询服务、保管箱业务以及利用银行先进的技术设备为客户提供的现金收款机、自动柜员机、售货点终端机、居家银行服务等自动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