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统购和棉布统购统销state monopoly purchase of cotton and monopoly pur-chase and marketing of cotton textile棉花计划收购和棉布计划收购、计划供应的简称。中国棉花和棉布计划分配和计划流通的一种特殊形式。 1951年1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曾发布《关于统购棉纱的决定》。1954年9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第224次政务会议,又通过了《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和《关于实行棉布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并于9月14日公布。至此,对棉花、棉纱、棉布都实行了统购统销。是在当时棉花和棉布生产增长速度低于人民需求增长速度的情况下, 为了保证纺织工业和人民生活所需要的棉花供应,保证棉布能够按照国家的计划生产和分配,并进一步防止市场投机、稳定物价、安定人民生活而采取的一项政策。 棉花统购的主要政策措施:❶生产棉花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格将所产的棉花,除按规定留一定数量自用外,全部卖给国家; ❷国家的棉花收购、供应、调拨工作委托供销合作社办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经营; ❸棉农留作自用部分的棉花,如有节余需要出售时,可由供销合作社继续收购; ❹加强市场管理,棉花、土布、土纱任何时候都不允许进入集市贸易。1983年1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发出的《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重申棉花不允许自由购销。1984年国务院《关于控制棉田面积和搞活等外棉经营的通知》规定,等外棉(即国家规定的七个等级以外的棉花)的经营要放开,允许上市买卖。同年7月国务院批准棉花统购只限等内棉和棉短绒,并允许在完成统购任务后实行议购议销,价格根据市场供求情况,随行就市,有升有降。这是棉花统购政策的一个重大调整。1985年1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决定取消棉花统购,改为合同定购, 由商业部门在播种季节前与农民协商签订定购合同。 1979年4月6日,国务院决定对棉花计划收购实行超购超奖办法,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1976~1978年三年平均收购量作为基数,超购部分实行加价30%的奖励办法(简称“基数法”);也可以实行每超购1千克皮棉奖给1千克商品粮的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后都选择了加价奖励办法。1983年11月1日国务院决定,从1984年新棉上市起,将棉花加价由基数法改为“比例法”,南方按“正四六”(即统购价占60%,超购加价占40%),北方按“倒二八”(即统购价占20%,超购加价占80%)的比例加价收购。1980年9月1日,国务院决定从1981年起,以1980年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粮食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签订合同的收购计划数为棉粮挂钩奖售基数,每超购1千克皮棉奖售生产者2千克粮食。在这以前,50年代已对交售棉花的农民优待供应一定数量的实物,如粮食、肥料等。从1961年起将优待供应实物办法改为奖售办法,奖售标准时有变化。1984年将每超购1千克皮棉奖售2千克粮食改为奖售1.5千克;1985年取消了奖售粮食的办法。 棉布计划供应采取分区、定量、凭证供应的办法。即棉布供应范围和居民消费用布的供应定量,根据棉布资源和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购买力水平及生活习惯,实行分区、分等、定量供应、凭证购布的办法。规定大中城市、工矿区(下分城市居民和郊区农民两类)和县城及农村(下分粮食集中产区、经济作物和出口土特产区、一般农村购买力水平较低的地区三类)不同的民用棉布定量标准。对于结婚、生育、死亡等临时性的特殊需要用布,还规定了补助办法。 1954~1984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变化和棉布生产的发展变化,对民用布定量和凭票供应范围相应作了多次调整。1954~1960年是根据每年棉布资源多少,经过收支平衡,确定当年的民用布定量。1961~1964年8月由于生产下降,采取了基本定量从低,另加各种分项补助及收购农副产品奖售棉布的办法。1964年9月至1968年,棉布定量稳步增长。从1969年起,随着生产发展,较大幅度地增加民用布定量,并且重新核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用布定量标准,基本上取消了各项补助和奖售布,实行固定定量办法,直至1983年。在此期间,还不断缩小了凭布票供应商品的范围。从1980年12月15日起,涤棉混纺布临时免收布票。从1982年11月1日起,各种化纤和棉混纺交织的全部棉织品和15种针织小商品,以及9种布制成品免收布票,各种维棉、粘棉、丙棉的色布、花布、色织布临时免收布票。1983年3月线卡叽、线华达呢等6种纯棉布及各种含棉混纺布均临时免收布票。1983年11月22日商业部通告, 自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市场销售的棉布和絮棉临时免收布票和絮棉票;1984年开始不发布票和絮棉票,敞开供应。 棉花统购和棉布统销延续30余年之久,是因为棉花生产发展缓慢,1953~1978年平均每年产量只增加3.3万吨,年增长率为2%,国内棉花长期供不应求。1979年以后,棉花生产发展较快,1979~1984年平均每年产量增加59.5万吨,年增长率为17.6%。1982年棉花产量359.85万吨,收购量341.6万吨。1983年和1984年棉花产量和收购量继续大幅度增长,棉花供求矛盾开始缓和,于是中国政府决定从1984年开始棉布敞开供应,1985年开始取消棉花统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