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邮电局所建设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一五”、“ 二五”时期, 为了适应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的需要, 陕西省加快了农村邮电局所的建设。到1962年, 全省邮电局所增加到1 153处, 其中农村邮电局所936处, 占81.2%。设有邮电局所的农村人民公社比重达到41.5%。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和 “三五”、“四五” 时期,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 农村邮电通信事业也得到发展。到1975年, 全省邮电局所增加到1 519处, 其中农村局所1 310处, 占86.2%, 比重提高了5个百分点。全省有51.8%的人民公社设立了邮电所。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全省对原有邮电局所进行了改造,增加服务功能, 并大力发展代办局所,使邮电事业更好地为改革开放服务。到1997年底,全省共有邮电局所2 086处, 比1949年增长2.52倍;其中设在农村的局所有1 652处, 占全省邮电局所的80%, 比1949年增长320多倍。在邮政业务方面, 设在农村的局所除办理信函、包裹、印刷品、汇兑、报刊发行等传统业务外, 还办理国际邮件、集邮、邮政储蓄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