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金融制度马来西亚金融结构及其体系的制度。是由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开发银行和合资银行、商人银行、贴现公司、金融公司等构成的。 马来西亚中央银行成立于1959年1月26日。1963年9月16日,成为马来西亚的中央银行。总行设在吉隆坡。主要功能是: 发行货币; 为马币保持储备金; 充任政府的银行及财务顾问; 维持货币稳定和财政结构健全; 维持正常信用; 监督及管理商业银行与商人银行; 监督金融公司,等等。 商业银行是马来西亚的主要信用机构。在结构、组织和制度方面基本上与英国相似,以分行的业务为基础。开发银行和合作银行主要有马来西亚工业发展银行、沙巴发展银行和合作银行等。商人银行作为短期贷款市场及资金市场中的媒介,提供广泛的特种金融服务。贴现公司是马来西亚短期金融市场中活动的唯一金融机构,是票据的主要交易者。金融财务公司作为商业银行贷款的补充机构是私人获得贷款的一个重要来源,主要资助购物分期付款,也给予商业、工业、住宅等各方面贷款。 马来西亚金融制度 马来西亚金融制度financial system of Malcaysia马来西亚金融结构及其体系的制度。是由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开发银行和合资银行、商人银行、贴现公司、金融公司等构成的。 马来西亚中央银行成立于1959年1月26日。1963年9月16后,成为马来西亚的中央银行。总行设在吉隆坡。主要功能是:发行货币;为马币保持储备金;充任政府的银行及财务顾问;维持货币稳定和财政结构健全;维持正常信用;监督及管理商业银行与商人银行;监督金融公司,等等。 商业银行是马来西亚的主要信用机构。在结构、组织和制度方面基本上与英国相似,以分行的业务为基础。开发银行和合作银行主要有马来西亚工业发展银行、沙巴发展银行和合作银行等。商人银行作为短期贷款市场及资金市场中的媒介,提供广泛的特种金融服务。贴现公司是马来西亚短期金融市场中活动的唯一金融机构,是票据的主要交易者。金融财务公司作为商业银行贷款的补充机构是私人获得贷款的一个重要来源,主要资助购物分期付款,也给予商业、工业、住宅等各方面贷款。 ☚ 韩国金融制度 印度尼西亚金融制度 ☛ 000115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