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劳动券理论
马克思曾经预言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商品、货币等经济范畴不存在,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和交换的是劳动券。关于劳动券的理论,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有四个地方提到。
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中,马克思曾经指出:“从生产行为本身来考察,单个人的劳动就是他用来直接购买产品即购买自己特殊活动的对象的货币;但这是一种只能用来购买这种特定产品的特殊货币。为了直接成为一般货币,单个人的劳动必须一开始就不是特殊劳动,而是一般劳动,也就是说,必须一开始就成为一般生产的环节。但在这种前提下,不是交换最先赋予劳动以一般性质,而是劳动事先具有的共同性决定着对产品的分享。生产的共同性一开始就使产品成为共同的,一般的产品。最初在生产中发生的交换,这不是交换价值的交换,而是由共同需要,共同目的所决定的活动的交换——一开始就包含着单个人分享共同的产品量。在交换价值的基础上,劳动只有通过交换才能成为一般劳动。而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劳动在交换以前就应成为一般劳动;也就是说,产品的交换决不应是促使单个人参与一般生产的媒介。当然,媒介作用必定是有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18—119页)这一段话说的是在共同生产条件下,个人劳动怎样成为社会劳动即一般劳动,其要点有四:
❶从生产行为本身讲,个人劳动以后能够分享的产品只能是自己特殊活动的产物,如果把这种分享比喻成购买,把个人的劳动比喻成这种购买的“货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自己能够购买到的是特定的产品,所用的“货币”也是特定的货币。但,个人劳动以后需要分享的不限于自己生产的特殊产品,还需要别人生产的产品,这样单个人的劳动还要成为“一般的货币”,只有这样才能以自己的劳动“购买”到一般的产品。
❷“为了直接成为一般货币”,单个人的劳动“必须一开始就成为一般生产的环节”,也就是说要使劳动的产品成为一般需要的对象,在交换前就必须使生产成为一般的生产,即社会共同需要的生产。
❸这种生产与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是不同的;这种生产的产品不形成交换价值,也不需要进行交换价值的交换,因为这种生产是共同需要的生产,在交换以前就确认了它的社会性。
❹在共同生产的条件下,个人劳动的社会性不是以交换作为媒介来实现的,而是“以个人在其中活动的社会生产条件为媒介”来实现的,也就是说以个人在劳动中付出多少劳动量为尺度来分享,消费共同劳动的成果。从包含的这四点含义中,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已经肯定了在共同生产条件下,不需要交换价值的交换,个人劳动能够直接成为社会劳动,作为社会劳动的共同产品在单个人之间怎样分享,虽然在这里没有明确提出用“劳动券”作为媒介物,但他肯定地说“媒介作用必定是有的”。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指出: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例如,社会劳动日是由所有的个人劳动小时构成的,……他从社会方面领得一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而他凭这张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得和他们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份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0—11页)这段论述非常清楚,不需要解释,不过值得指出的是,这里说的是“领得”、“领回”,而不是交换价值的交换。
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指出:“劳动券只是证明生产者个人参与共同劳动的份额,以及他个人在供消费的那部分共同产品中应得的份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13页)在这里马克思第一次提出劳动券这个概念,而且明确地指出了劳动券的作用。
在《资本论》第二卷中,马克思指出:“在社会公有的生产中,货币资本不再存在了。社会把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分配给不同的生产部门。生产者也许会得到纸的凭证,以此从社会的消费品储备中,取走一个与他们的劳动时间相当的量。这些凭证不是货币。它们是不流通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397页)这一段话也不需要更多的详释,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生产者凭“纸的凭证”从“社会消费品储备中”取走的不限于个人生活消费品,而且还包括生产消费的消费品即生产资料,这证明马克思的“劳动券”理论发展到了社会再生产领域。
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里,马克思凭什么设想社会产品的分配和交换以劳动券来进行呢?这是因为:
❶按马克思当时的设想,无产阶级革命首先在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取得胜利,革命在这样的国家取得胜利后建立起来的是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在这种公有制下社会能有计划地组织生产,每个人的劳动一开始就成为直接的社会劳动,不再存在商品、货币。马克思曾经指出:“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它们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0页)恩格斯也曾经指出:“社会一旦占有生产资料,并且以直接社会化的形式把它们应用于生产,每一个人的劳动,无论其特殊情况如何不同,从一开始就成为直接的社会劳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48页)照我们的理解这里说的社会劳动有两个主要特点:其一,这种劳动,从一开始也就是在交换之前就是社会上需要的;其二,这种劳动所生产的产品,并不经过流通就进入消费。
❷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里,生产量和消费量是容易计划和估算的。恩格斯说:“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无论生产和消费都很容易估计,既然知道每一个人平均需要多少物品,那就容易算出一定数量的人需要多少物品”、“每年的平均消费量就只会同人口的增长成比例地变化;因此就容易适时地预先确定,每一种产品需要多少方能满足人民的需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605~607页)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生产产品的劳动无论其特殊用途如何不同,从一开始就是社会需要的,所生产的产品,按照每个人平均需要多少,根据每个人向社会提供的社会必要劳动量(作了必要的扣除后),以劳动券的形式进行分配,而不需要借助于价值形式进行交换。
概括起来说,马克思劳动券理论的内容有四:
❶劳动券的产生以直接的社会化劳动为前提,而个人劳动一开始就要成为直接的社会化劳动必须是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
❷劳动券是生产者个人参与共同劳动份额的证明书和从社会产品储备中领取应得部分的凭证,它是不流通的,这种领取从社会分工需要进行物质变换的角度说,也是一种交换,但,不是交换价值意义上的交换。
❸劳动券上载明的劳动时间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是个别生产者生产产品所消耗的劳动时间。
❹凭劳动券能够到社会产品储备中领取与劳动时间相当的任何产品,而不限于自己生产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