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户周知册
明代清查逃亡户口的通知文册。宣德年间(1426—1436)开始,户口逃亡现象日趋严重。这对于赋税征收、徭役征发以及社会秩序的稳定都十分不利。正统元年( 1436 ),户口逃亡数较多的山西、河南、湖广、陕西、南北直隶等省的府、州、县编制《逃户周知册》。文册开列逃民乡里、姓名、口数、户籍类别、原有土地数及赋役负担情况等条目。然后按册督促逃户复业。编造文册时,逃户的家中人必须主动、如实地向官府申报。如不从命,逃户及窝藏逃户之人,俱发配边地卫所充军。明政府采用的这种限制逃亡的措施,为农民所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