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进奏院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进奏院 进奏院官署名。唐代始有此名,是藩镇设在京城的办事处。宋代沿置,惟改易藩镇为州府。元丰改制后,隶给事中。掌承转诏敕及三省、枢密院命令,尚书六部各类文书给诸路;并将各州章奏列简目报告门下省,有关文件投递诸官司、成为中央与地方上传下达的中转机构。 ☚ 符宝郎 通进司 ☛ 进奏院 进奏院官署名。唐代置。藩镇在京城的办事机构,后改为进奏院,各州镇官员进京朝见时的寓所。并掌各种文书的传递。至元代废。《辞海》: “进奏院: 官署名。唐代藩镇在京城设办事处,称上都留后院。大历十二年(公元777年) 改为上都进奏院,为各州镇官员入京时之寓所,并掌奏章、诏令及各种文书的投递、承转; 并借以存储钱物,经营 ‘飞钱’ (汇票) 业务。宋初沿其制亦设进奏院,置进奏官; 后改朝官监领。” 《宋史·职官志一》: “进奏院: 隶给事中,掌受敕及三省、枢密院宣扎,六曹、寺监百司符牒,颁于诸路。凡章奏至,则具事上门下省。若案牍及申禀文书,则分纳诸官司。凡奏牍违戾法式者,贴说以进。” ☚ 禁卫局 近侍局 ☛ 进奏院官署名。唐代为诸藩镇驻在京师掌传送文书的机构,设进奏官以主其事。唐代宗大历十二年(777),改上都留后院置,又称进奏务或留邸。五代时沿置。 进奏院官署名。唐代藩镇仿汉代郡邸之制,在京师置邸,称上都留后院,设上都留后以主之,为临时性质的机构。大历十二年(公元777年)改为上都知进奏院,以都知进奏官为主官,始成为正式机构。进奏院是朝廷和藩镇之间联系的桥梁,其职能除备藩帅入朝或奏事官进京作居留处所外,主要是掌章奏、诏命以及各种文书的投递承转;承办上交贡赋、经营汇兑、进奉贿赂及本镇交办的各种杂务。此外并随时了解朝廷及他镇的动向向本镇通报,具有情报所的作用。五代沿置之。宋初,诸州以本州将吏为进奏官,驻于京师。后因将吏不愿久居京师,承转公文既多延误,亦有泄漏,遂于太平天国七年(公元982年)置诸道都进奏院。元丰改制后隶给事中,称进奏院。掌承转诏敕与三省、枢密院命令及有关各部门文件给诸路;摘录各州章奏事由报告门下省,投递各州文书给有关部门。凡奏牍不合规定格式的,附贴说明后呈进。元代不设。明清督抚派驻京城的提塘官略似其职,而地位则远逊之。 进奏院官署名。 职源汉郡国有邸。唐初置邸院,大历十二年(777),改“上都留后”为“上都知进奏院”,进奏院之名,始于此。其时,诸藩镇在京师设进奏院,诸道州也陆续在京师设立进奏院(《玉海》卷168《太平兴国进奏院》、《柳宗元集·邠宁进奏院记》、《唐大诏令集》卷2《顺宗即位赦》)。 职掌❶宋前期,收受本州或本路监司、场务所上章奏交银台司;每天早晨进奏官、知后官集中在大内前待漏院东廊下,承受中书、枢密院宣、敕及诸司文字,然后,诸进奏院各自向本州或本路监司、场务发递。太平兴国七年(982)十月后,诸路进奏院统归都进奏院管辖。不必赴待漏院承受降付文字。 编制宋初,节镇、州、军、监、转运司、场、务各自在京师新城门里置进奏院。凡诸州进奏院设进奏官,军、监、场务、转运司则差知后官,比进奏官低一等,共有二百余人(见《长编》卷23、《玉海》卷168《太平兴国进奏院》、《旧闻证误》卷1)。太平兴国七年,诸州进奏院归并都进奏院后,实已废罢。但,各州进奏官均持“某州进奏院”或“某军进奏院”朱记,故其名尚存。《武林旧事》卷1:“诸州进奏各院有递辅”(并参《宋会要·职官》2之44)。 别名侯邸。宋初进奏院沿唐之制,由藩镇或各州自派进奏官常驻京师。唐之藩镇节度使自辟武人留司京都,承接朝廷文字,初起包含诸侯质子于天子之义,故或称进奏院为“侯邸”。在“长官本位”占优势的朝代,进奏官也可别称“侯邸”。《朝野类要》卷1《大朝会》:“盖进奏官乃唐之藩镇质子留司京都承发文字,如今之机宜,故谓之侯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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