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马承受 走马承受官名。即走马承受公事。诸路各一员,由皇帝派使臣或宦官充任。隶经略安抚总管司。侦探奏报当路情况,有边警可不时上闻。政和六年(1116)年,改为廉访使。于是与经略安抚使分庭抗礼,往往侵凌监司、州县之权而参预军旅、刑狱等事。又强买民物,招权怙势,甚至与监司表里为恶。靖康初仍改为走马承受,南宋初罢。 ☚ 经略使 发运使 ☛ 走马承受官名。宋置。诸路各一员,隶属经略安抚总管司。无事一年一入奏,有边警则不定时驰驿上闻。政和六年改为廉访使者,靖康初复旧。走马承受为皇帝耳目,凡所闻见,皆得上奏,于是往往与帅臣抗礼,胁制州县,无所不至。详见《宋史·职官志》。 走马承受 走马承受官名。宋代置。掌奏报所在路府军政事务。《宋史·职官志七》: “走马承受: 诸路各1员,隶经略安抚总管司,无事岁一入奏,有边警则不时驰驿上闻。” ☚ 总理回务扎萨克郡王 奏记 ☛ 000148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