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司 贴司官名。宋代临安府雇员。《宋史·职官志六》:“临安府: ……贴司30人。” ☚ 贴书 贴写中书 ☛ 贴司吏员名。宋吏部尚书左右选、侍郎左右选及二十四司均置,司农、太府二寺亦置,本为官署中见习性的非正式工作人员,掌书写文书。殿中省六尚局以贴司为书吏,枢密院则称贴房。地方官署中亦有贴司,宋初惟置于监司,后来州县亦置。景德二年(公元1005年)定为州县较低级的吏人,其地位低于押司和手分,担任书写、造帐等各种事务。 贴司吏名。“贴司充书吏”(《宋会要·职官》19之7),抄写文书。殿中省贴司,须从它司“谙练行遣、谨畏”之人吏中选抽。
职源与沿革尚食之名始于秦。凡带“尚”字,均为掌天子所用物之意。尚食局之名,始于北齐(《六典》卷11《殿中省》)。北宋初存其名,元丰新制欲复其职,崇宁二年二月始正式建置,靖康元年罢(《宋会要 ·职官》19之3)。
编制官额:管勾官一人,典御二人,奉御四人,监门二人、医师二人、御医四人、医正四人、医佐四人。吏人及工匠:药童二十人,封人三人,药工十人,掌库二人,库典七人,局长一人,典事二人,局史四人,直史四人,书吏三人,贴书十人(《宋会要·职官》19之5)。
编制官额有:管勾官一人,典御二人,奉御四人,监门二人。工匠及吏人:酒人十五人,酒工五十人,掌库二人,库典五人,局史三人,书吏二人(《宋会要·职官》19之5)。
简称尚衣。《宋会要·职官》19之4:“中书省修立到殿中监尚食、尚药、尚酝、尚衣、尚舍、尚辇官制等。”同前书19之5:“尚衣局掌供御衣服、冠冕之事。”
贴司吏人名。文思院上、下界均置。文书吏,应付抄写文字等公事。贴司高于门司、次于手分。门司递迁为贴司、贴司递迁为手分(《宋会要·职官》29之1、5)。
简称知。《宋会要·职官》29之5:“迁补知、副知。以二年为一界。”同前书29之4:“专知官二年为一界。”
贴司吏人名。隶六察。书写文字(《宋会要·职官》55之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