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北周武帝处理高遵失当公元575年,北周武帝派遣伊娄谦出访北齐,以了解虚实,随行参军高遵向对方泄密,出访者均被扣留于晋阳。次年,北周军攻克晋阳,武帝召见和慰劳伊娄谦等,并执高遵交付于伊娄谦,任其处理。谦要求赦了高遵。武帝说:你 “可聚众唾面,使其知愧”。这种聚众唾面的羞辱法,在低文化地区大概常用而不足为怪。谦说:按高遵之罪,不是用唾面的处罚法。意思是,论公断,唾面是轻的处分;弦外之音,如果徇私,就免了吧!武帝肯定其言而不再言处置。从此伊娄谦待高遵如初。 司马光对此论道: 君主应坚持 “赏有功,罚有罪”的原则。高遵本是“叛臣”行为,应当明正典刑。武帝的处理 “失政刑矣”。伊娄谦的做法似也不符“公义”。这个评论,堂堂正正,没啥问题。司马光评语中还提到“以德报怨者何以报德”。“以德报怨”,历来为一些好心肠的人所乐道,或有当真行之者,或有忍气吞声者,或有稀里糊涂了事者;这种不辨是非、不计正邪、不论公私的思想和做法,实在不值得提倡。与其相反者,为 “以牙还牙”,这不无道理,你咬我,我岂能不咬你!但也要分析,要认真对待,不要简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