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受致命伤后产生的有意识的活动能力。这取决于脑功能保持的程度。一般认为脑组织可存活5分钟,因此,在循环衰竭、脑细胞缺氧的情况下,脑组织还能保留一定的功能,从而有可能作出有意识的行为。脑生命中枢受到破坏。或出现严重的功能障碍时,能立即丧失意识进而死亡。生命中枢以外的脑损伤,都要经过一段时间后死亡。这段时间内,仍有可能保留有意识的行为能力,人在心脏破裂或切断主要动脉后,还可以存活几分钟,能完成短时间的活动。其他器官如脾、肝、肾等创伤,均不一定立即死亡。
致命伤后行为能力
受到致命伤后,能否再作出有意识的行动,这是在分析案件时要求法医回答的问题之一。
有意识行动的能力,其必要条件是脑组织仍保持着一定的功能。受到致命性损伤的人,有些人立即死亡,如断头、头部爆裂伤等; 有些在受伤后立即丧失意识,如严重的脑震荡; 这些人在受伤后均不可能再作出有意识的行动。但有一些受到致命伤的人,受伤到死亡的中间阶段,由于脑组织还保留着一定的功能,有可能作出有意识的行动。这种情况,特别在生命重要器官如脑、心、大血管等的损伤后,容易引起怀疑,故对此应有明确的认识。
脑部损伤,除立即使全脑粉碎或生命中枢破坏,或有广泛且严重的神经原损坏(严重脑震荡)致丧失意识进而死亡者外,颅内出血、颅内压升高或脑挫伤发展到生命中枢功能障碍致死,都要经过一定的时间,少则几分钟,多到几十分钟、几小时甚至几天,在此时间内,可能保留有意识的活动能力。例如: 一例颞骨凹陷性骨折,在受伤后意识未消失,还吃晚饭,看戏、睡觉,次日凌晨(伤后10小时)死亡,解剖时见硬脑膜外大量积血。另一例用转轮枪自杀,枪弹从下颌射入,损伤左侧颞叶、额叶后,从颅顶穿出。有一小块骨碎片及脑髓粘在屋顶天花板上。但此人伤后还步行了150公尺,与人说过话,4小时后才死亡。
心脏的穿透性损伤,将引起循环衰竭而在短期内致命。但心跳停止后即使血液循环迅速停止,组织细胞缺氧却并不立即死亡,脑组织还可存活5~6分钟,其功能在此期间逐渐停止,如传导神经和肌肉功能无障碍,还有可能进行有意识活动。例如: 一例用转轮手枪自杀 (该枪的扳机相当紧),贴近胸腹部皮肤连发5枪,其中2枪射穿心脏,3枪射穿主动脉,说明即使在心脏和主动脉穿破后,他仍能用力扣扳机射击。另一例刺创,受伤后还步行了十几米远,6小时后死亡。解剖发现右心室被穿透,冠状动脉刺断,心包积血,胸腔内有近2000ml血。近十余年来,由于心脏外科学的进展,心脏创伤后未立即死亡者获救的例数日益增多。
颈部大血管切断后,也有报告存活相当时间并能进行有意识行为的。一例颈部砍伤,颈总动脉及颈静脉被割断,受伤后还奔跑了20m,爬过一扇铁门,然后倒下死亡。另一例女青年,左侧颈总动脉及颈静脉切断后,还跑了15m,于2分钟后才倒地死亡。
其它重要脏器创伤如肝、脾、肾、膀胱破裂、肋骨骨折伴双侧气胸等均不一定立即死亡,在临终前还能进行一定的有意识的行动。总之,除非能证明受伤后立即死亡或意识丧失,否则就很难排除受伤后还具备有意识的行为能力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