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港 自由港五幕话剧。蔡楚生著。1943年2月重庆文风书局初版。新兴剧集之一。 ☚ 老教师 珍珠 ☛ 自由港zì yóu gǎng一种港口。1899年《清议报》二十三册《对清政策》:“自今日与俄政府交涉,速其开港,且须为自由港。”◇免税港、自由埠。 自由港zì yóu gǎngсвобóдный (откр тый) порт自由港Free port外国船只可以停泊卸货而不必交纳关税的美国港口,货物在此经检查、分组或重新包装以后换船运往目的港。1952年,美国唯一的自由港为纽约市的斯塔腾岛。 自由港 自由港ziyougang划在一国国境之内、关境以外的允许外国货物自由进出口的港口。即对外国商品进出口实行免缴关税的港口。划在一国国境之内、关境以外的与自由港具有同等地位和同样性质的地带称自由贸易区。各国对自由港与自由贸易区的管理办法主要包括:进入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的商品,不缴纳关税,也不办理海关手续;按所在国规定允许进出口的商品,均可进入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商品可在港内或区内自由改装、加工、长期储存或销售,海关不予监督或控制;进入港内或区内的商品,在运进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所在国国内其他地区,需办理报关手续,缴纳进口税;对进出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的活动不加限制等。设置自由港与自由贸易区的主要目的是发展转口贸易,获取各种贸易费用,扩大外汇收入,繁荣当地金融和经济,取得商业方面的利益。 ☚ 走私 自由贸易区 ☛ 自由港又称“自由口岸”。全部或绝大多数商品可以免税进出、自由加工、改装、储备和出售的港口。一般设在关税国境以外。 自由港 自由港free port不受海关管辖的港口或港区。在该区域内,外国商品可以自由加工、分装、改装、装卸储存、展览、再出口等,不受海关管制,免征关税。但当商品进入所在国海关管辖区时,则须缴纳关税。自由港可以是有明确边界的港口的一部分,或整个港口,或包括港口所在的城市。一些国家或地区设置自由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外资,发展加工工业和仓储业,促进对外贸易和转口贸易的发展,创造就业机会,繁荣地区经济。 ☚ 开敞港 基本港 ☛ 自由港不属于任何一国海关管辖的港口或海港地区。一般不实行贸易管制,对进出口商品不征收关税。 自由港 自由港又称“自由口岸”。指一国在其境内划出的不属海关管辖的港口。在这种港口内,全部或绝大多数外国商品可以免税进出口,并通常允许外国商品在港内自由进行改装、加工、销售和长期储存。但外国船舶在港口仍须遵守有关卫生、移民等法律规章。自由港有完全自由港和有限自由港之分。前者对外国商品一律免征关税。后者对绝大多数外国商品不征收关税,只对个别商品征收少量进口税或禁止进口。设立自由港的目的在于发展过境贸易,吸引外国船只或货物过境,以获取运费、加工费、堆栈费等收益,扩大外汇收入。一国如果把在自由港实行的政策扩大到该城市相邻的地区,就称为自由贸易区。 ☚ 争议 自由外汇 ☛ 自由港 自由港亦称自由口岸,原指不属于任何一国海关管辖范围的港口,有时也包括港口附近的地区; 后也泛指由国家开辟的受海关监管但可对进出货物免征关税的港口或者海港区域。自1845年11月12日以来,澳门一直保持自由港的地位。澳葡政府对进出口贸易采取基本免税、少数低税的制度,进口商品除烟、酒、燃料、水泥、车辆等需课征消费税外,其他生产原料和消费品进口均予免税。即使是征税项目,其出发点亦非限制外国商品进口,而是出于增加财政收入、维护居民身体健康、调控交通负荷等考虑。出口商品除办理产地来源证需缴交费用外一律免税。自由港制度适应澳门经济的规模和特点,有利于其长期发展。为了保持澳门今后的稳定和繁荣,澳门特别行政区继续保持澳门原有的自由港地位,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不征收关税。 ☚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外汇政策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对外贸易政策 ☛ 自由港Free Port经济自由区的一种形式。一国划定的置于海关辖区以外,外国船只可以自由进出,全部或绝大多数外国商品可以豁免关税进出的港口。商品免税进口后,可在区内自由储存、分类包装或简单加工,而后免税出口,借以吸引外国船只进港,发展贸易和转口贸易。它同其他形式经济自由区的区别在于:在自由贸易区或出口加工区,一般商品的自由进出只限于流通领域或生产领域,不能不经海关就地进入消费领域;而自由港人员进出自由、贸易自由、投资自由和资金进出自由,其中资金进出自由最为重要。因此,自由港具有较高的开放度和自由度,及与之相关的较强的安全度。这是自由港吸引外资与技术的优势;而其他形式经济自由区较之自由港,在开放度与自由度上则处于相对劣势,因而不得不更多地依靠豁免海关以外的其他优惠条件,如工资、税收、信贷及地价等方面的优惠。 自由港Free Port亦称“自由口岸”。划在一国关税国境以外的港口或海港地区。全部或绝大多数外国货物可以免征关税进出该港,并可进行加工、储藏和销售等,但外国船舶须遵守有关法律规章。自由港范围,或仅限于某港口的特定地区,或扩大至港口的邻近地区,该地区通称为自由区。按照贸易管制情况可分为完全自由港和有限自由港,前者对所有商品进出口都实行免税,后者对少数商品征收少量关税并有某些贸易限制。最早的自由港出现于欧洲,13世纪法国已开辟马赛港为自由贸易区。1547年,意大利正式将热那亚湾的里南那港定名为世界上第一个自由港。此后,为了扩大对外贸易,一些欧洲国家陆续将一些港口城市开辟为自由港。 自由港又称“自由口岸”。一国(地区)划定的、置于海关辖区以外、外国船只可以自由进出、全部或绝大多数外国商品可以免税进出的港口。设立自由港的目的在于利用自由港的特殊条件发展过境贸易,获取运费、堆栈费及加工费等。从历史发展看,自由港可分为完全自由港和有限自由港两种形式。完全自由港除了设立自由港的国家严禁输入的商品(如军火、毒品等)外,外国其他货物都可以免税自由进出,而且一般允许在港区内进行改装、挑选、修理、加工、装卸、买卖、销毁和储存。有限自由港除了设立自由港的国家严禁输入的商品外,还对少数指定的商品征收关税或实施不同程度的贸易管制。自由港一般必须设在一国或地区的海湾或港口及邻近的地区。自由港的范围可以是港口的一个部分,也可以是整个港口或其邻近地区。自由港的面积有大有小。大的可达几百平方公里,小的可以是一家很小的免税商店。世界上第一家免税商店于1947年创办于爱尔兰香农国际机场,称为“微型自由港”。其业务是销售“尚未进口的商品”即免税商品,以赚取过往旅客的外汇。在税务方面,对允许进入自由港的商品,不必办理报关手续,只办理行政管理的申报手续,免征关税。少数已征进口税的商品,如烟、酒等,在再出口时可以退回进口税。对在港区内装配、加工、生产产品并再度出口的,其进口材料可免征关税。而在港区内应征收的公司所得税、工商统一税等,可享受减免的优惠待遇。进入自由港的外国商品,若进入东道国的其他地区,则须办理报关手续,按规定纳税;有配额限制的,须按配额进口。在自由港所允许的业务活动方面,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有比较大的变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只允许对进入自由港的外国商品进行一些有利于销售的活动。例如,可针对国际市场的需要,在区内对商品进行分类、分级、清洗、挑拣、修理、贴标签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各国对自由港的业务范围进行了扩展,允许引进外资,进口机器设备或零部件、原材料,在区内进行生产、加工以及产品出口,使贸易型自由港向经营多样化和综合化的方向发展。与其他形式的经济特区相比,自由港的开放度和自由度比较高,但外商在自由港必须遵守该国及港区内的法律制度,否则将受到法律查处。 自由港亦称 “自由口岸”。某些国家在其国境内划出的不由海关管辖的港口。在该港口内,对进出口的商品免征关税,并通常允许外国商品在港内自由进行改装、加工、装饰、买卖或长期储存。但外国船舶在该港内仍须遵守该国有关卫生、移民、治安等法律法规。设立自由港的目的在于发展过境贸易和便于利用外资。通过吸引外国船只或货物过境,所在国可获取运费、加工费、堆栈费等收益,增加外汇收入。自由港基本分为两种: 一种是把港口及其所在的整个城市都划为自由港; 另一种是仅把港口及其所在城市的一部分划为自由港。 有些自由港对个别外国商品征收少量进口税或禁止进口,这种自由港被称为有限自由港。如果把在自由港所实行的政策扩大到该城市相邻的地区,就称为自由贸易区。 自由港 自由港free port亦称“自由口岸”。某些国家在其国境内划出的不由海关管辖的港口。在该港口内,对进出口的商品免征关税,并通常允许外国商品在港内自由进行改装、加工、装饰、买卖或长期储存。但外国船舶在该港内仍须遵守该国有关卫生、移民、治安等法律法规。设立自由港的目的在于发展过境贸易和便于利用外资。通过吸引外国船只或货物过境,所在国可获取运费、加工费、堆栈费等收益,增加外汇收入。自由港基本分为两种:一种是把港口及其所在的整个城市都划为自由港;另一种是仅把港口及其所在城市的一部分划为自由港。 有些自由港对个别外国商品征收少量进口税或禁止进口,这种自由港被称为有限自由港。如果把在自由港所实行的政策扩大到该城市相邻的地区,就称为自由贸易区。 ☚ 保税仓库区 自由口岸 ☛ 自由港 自由港Free Port又称自由口岸。辟为经济特区的港口或港口区域。在自由港区域内对商品的输出输入一般不征关税或只对少数商品征税,并准许自由从事商品的储存、展览、改装、包装和加工制造等业务,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发展转口贸易,繁荣本地区的经济与对外贸易,增加财政收入和外汇收入。自由港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整个港区都划为自由港,如香港;另一种是把港口的一部分划为自由港,如汉堡自由贸易区,位于汉堡港区中心,占地5.6平方英里。目前在世界上约有90多个自由港,遍布于欧洲、亚洲与拉美地区,较著名的除上述两地外,还有新加坡、贝鲁特、巴拿马等。 ☚ 保税区 自由口岸 ☛ 自由港 自由港亦称自由口岸。指全部或绝大多数外国商品可以免税自由进出的港口。自由港划在一国关境之外,外国商品除进港时免缴关税外,还可以在港内自由改装、加工、拣选、长期储存或销售。但外国船舶进出港时仍须遵守主权国家的有关卫生、移民、治安等政策和法规。自由港是经济特区的一种类型。自由港可分为完全自由港和有限自由港。前者对外国商品一律免征关税。后者对绝大多数外国商品不征税,只对个别商品征收少量进口税或禁止进口。将港口及其所在城区都划为自由港的称自由港市。在自由港市,外商可以自由居留和从事有关业务,甚至可以办工厂或企业,所有居民和旅客均享受关税优惠。如香港和新加坡都是自由港市。有些自由港仅包括港口或其所在城市的一部分,而且不允许外商自由居留,例如汉堡、哥本哈根自由港等,也被称为 “自由港区”。自由港的主要特点是,它必须是港口或港口的一部分,其开发目标和营运功能与港口本身的集散作用密切结合; 组织和管理工作较为复杂。开辟自由港可以扩大转口贸易,并从中获取各种贸易费用,增加外汇收入。 ☚ 自由边境区 自由过境区 ☛ 自由港 自由港Free Port划在一国关境以外,准许全部或绝大部分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进出口的港口。在自由港内,外国商品和船舶不受海关监管,可自由进出,且外国商品可在港内自由储存、改装、分级拣选、加工、修理或销售。自由港按其包括的范围大小不同,可分为两种:一种自由港是自由港市,它包括港口及其所在的城市,都划为免关税地区,如新加坡、香港;另一种自由港仅包括港口及其所在城市的一部分,如汉堡自由港。自由港按其受限制的程度不同,可分为完全自由港和有限自由港两种。完全自由港不属海关监管的范围,所有外国商品可免税进出口,可在港内自由储存、加工或进行其它作业,只有其从自由港进入所在国关境时方需办理海关手续。世界上完全自由港原本就不多,为了保护和发展本国工业,现在大部分转变为有限自由港。有限自由港仅对少数指定进口商品征收关税或实施不同程度的贸易管制,其它商品则可享受免税待遇,如香港、汉堡、新加坡等。 ☚ 经济特区 自由口岸 ☛ 自由港 自由港亦称自由口岸。不属于海关管制区范围的港口或港口地区。它的主要特点是实行免除关税。即对全部或绝大多数的外国商品可以免税进出港口。对进口货物不加限制,或只对少数特定商品课税或禁止进口,其他一般商品在港区内装卸、储存、整理和转运都免征关税和免除海关程序,只有在输入国内市场时才课以一定的关税。在自由港内,外商可对商品进行加工、制造及其他各种技术处理,然后自由销售;船舶进出港自由,装卸作业也可自由进行。自由港当局除了区分转口货和当地货外,还对输入到该港(区)的货物,要求船公司另列清单并应提供最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详细名称和地址、须知等项目。根据免征关税的情况,自由港分为两种形式: ❶完全自由港,是指所有进出口货物,均免征关税; ❷有限自由港,是指除对某些商品征收关税或实施不同程度贸易管制外,而对其余货物免征关税。自由港是完全自由港和有限自由港两者的通称。根据关税政策在港口实施的范围不同,又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自由港,即全港范围内实行自由港政策;二是自由港区,即在港区内划出一部分实行自由港政策。有些港口设立港口保税仓库或保税区,往往就具有自由港区的性质(参见“港口保税仓库”条)。建立自由港的目的,是为了吸引外商船队和货物,鼓励来港过境转口,从而扩大国际贸易,拓宽港口功能,增加外汇收入,发展港口事业。自由港能迅速形成国际贸易中心,推动港口和商品较快挤进国际市场。自由港最初出现于十六世纪,当时一些欧洲资本主义国家为活跃对外贸易,先后把一些沿海港口辟为自由港。十七世纪到十九世纪,国际贸易发达的国家,如荷兰、英国等,为了扩大商业利润,将地中海沿岸、中东、亚洲和加勒比海一带的一些港口如直布罗陀、香港、新加坡等辟为自由港。二次大战后,一些第三世界国家为了吸引外资,发展旅游。扩大过境贸易,获得加工和劳务收入,增加就业机会和繁荣本地区经济,也相继新辟了一些自由港。世界上著名的自由港有香港、新加坡、亚丁、贝鲁特、汉堡、斯德哥尔摩、哥本哈根、巴拿马等。它大体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种是把港口及港口所在的城市、国家都划为自由港,如香港、新加坡等; 另一种是把港口所在城市的一部分(包括港口及其毗邻地区)划为自由港,如汉堡港。 ☚ 对外贸易港 报关港 ☛ 自由港 自由港亦称“自由口岸”。本国关境以外的港口和海港地区。全部或绝大多数外国商品可以免税进出港口,并可在港区内自由改装、加工、储存、展览和销售。但外国船舶须遵守有关卫生、移民等项法律规章。自由港可分为两类: 一种包括港口及港口所在城市,如香港; 另一种仅包括港口及其所在城市的一部分,如汉堡外港。开辟自由港旨在扩大转口贸易,吸引外国船舶和货物过境,从中获取各项贸易费用,扩大外汇收入。一国实行这种政策的地区为自由贸易区。 ☚ 对外贸易合同 自由口岸 ☛ 自由港free por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