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
名言: 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
注释: 胜: 任, 执行。务: 任务。
句意: 执行法律的任务没有比除奸更要紧的了, 除奸的根本办法没有比严刑更为有效的了。
《商君书·开塞》
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
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商君书·开塞》
执行法律的任务没有比翦除奸邪更要紧的,翦除奸邪的根本没有比严格刑罚更关键的。《管子·明法解》中说:“草芳弗去,则害禾谷;盗贼弗诛,则伤良民”,对奸邪的打击,就是对贤良的保护。古人表述类似思想的还有:“养稼稗(稻田害草)者伤禾稼,惠奸宄者贼良民。”(王符《潜夫论·述赦》)“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桓宽《盐铁论·后刑》)
☚ 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 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譬之若良药,病万变,药亦万变;病变而药不变,向之寿民,今为殇子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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