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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经济司总章程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经济司总章程

经济司总章程

1983年1月27日由澳门总督高斯达签署颁行。制定该章程是为了提高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增强其对经济管理的责任感,反映经济管理的积极观念,加强对各部门技术的干预能力,使参与及咨询的永久性组织制度化、法律化,促进政府与私人经济媒介之间的密切合作,以适应现代经济管理发展的需要。该章程明确规定经济司在经济管理活动的核心地位及任务。其主要内容有四章。第一章规定经济司的性质、职责、合作的义务等。第二章规定机构及部门,共有8节:第一节规定司长、副司长的职权,第二节计划处,第三节工业厅,第四节商业厅,第五节出口促进厅,第六节经济活动稽查处,第七节文件资料及公共关系中心,第八节行政及财务部门等的结构、职责和职权。第三章为机构的活动方式,规定活动策划、机构协调、内部组合、组织方式、委员会及工作小组等。第四章为对机构人员组成的要求及人员代替、以实习方式招聘、征用等的规定。另外,该章程对工商业发展基金会的作用也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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