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农产品流通与农村市场
上海农产品流通, 从新中国成立初至1956年对私营经济改造前, 按国家要求实行 “大市场、小计划”的自由购销政策,农产品经营主体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
50年代后期, 完成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使国营、集体经营比重大幅度增加, 小商贩的 “自贩、自销”经营方式开始依靠国营专业批发, 开始纳入国家计划轨道, 实行 “大计划、大市场”管理体制。由于农产品短缺情况比较严重, 供应不足。60—70年代末, 强化国家计划, 实行统购包销, 配给式的供应,动用财政补贴,保证农产品收购和市外采购调拨, 安排好市场基本供应。
进入80年代, 在 “计划经济为主, 市场调节为辅”的体制下, 实行 “定额包干,减亏分成”的财政补贴方式。随着改革开放和思想观念的转变, 企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以及管理模式也开始转变, 企业经营自主权开始扩大, 加速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 由计划 “配给型” 向市场 “经营型”转变, 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发展时期。到90年代中期, 粮食、蔬菜、猪、禽、水产等先后放开市场、放开价格, 开始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运转。一方面取消经营性补贴, 实行对生产和市场的风险补贴; 另一方面通过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 增加风险基金,增强宏观调控能力, 并建立企业转换机制发展基金,帮助国有批发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同时, 放宽政策,鼓励集体和私营经济组织经营农产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 农产品实现多渠道流通, 开始呈现“大流通、大市场” 的新格局, 其中国有商业始终占居市场的主导地位, 农产品购销保持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1995年大米为70%, 面粉为95%, 食油为54.2%, 鲜蛋为64.8%, 蔬菜为70%, 保证了农产品流通渠道畅通, 市场繁荣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