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背书kòng bái bèi shūбл нковый индоссамéнт空白背书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转让票据时在票据上进行签署的手段。由于一般都在票据的背面进行签署,故称背书。经过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人负有担保票据付款人到期付款的责任。如付款人到期不付款,则背书人有偿付责任。一张票据可以多次背书,多次转让,叫做票据流通,背书分为 “空白背书”、“特别背书” 和“限制背书”。空白背书是背书人在票据上只签名,不写明接受人姓名。 空白背书 空白背书blank endorsement亦称“不记名背书”、“普通背书”、“略式背书”。仅记载有背书人名称及其签名而不记载被背书人名称的背书。经过这种背书的票据,其票据权利可凭交付而转让给持票人(来人)。持票人再转让空白背书票据时,可不负背书人责任;持票人也可在背书人签字前加列被背书人,将空白背书转变为特别背书,被背书人在其后的转让中又可在转变为特别背书的票据上不列出被背书人,使其回复为空白背书票据。 ☚ 正式背书 普通背书 ☛ 空白背书 空白背书BlankEndorsement亦称“普通背书”、“不记名背书”。背书的方式之一。票据的背书人只在票据上签署自己的名字及日期。由于票据经背书以后,没有被背书人的名字,故称。票据经空白背书以后,成为“来人票据”,即票据的持有人就是票据的所有人,有权取得票款。如再转让,仅凭移交而转让,票据的持有人勿须再进行背书。因此,即或是票据的偷窃者或拾到者,亦可佯作合法持有人而把票据转让他人或提取票款。 ☚ 普通背书 记名背书 ☛ 空白背书 空白背书Blank Endorsement又称无记名背书。背书的一种方式。即背书人背书时只签自己的名字,而不注明受让人。这样的票据便成为来人票据。持有该汇票的人就是持票人。持票人如在空白处加上自己和受让人的姓名而再次转让,其转让的结果与记名背书一样。 ☚ 背书 无记名背书 ☛ 空白背书blank endor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