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制
我国民主革命时期的解放区和建国初期,对部队和较大部分工作人员实行生活必需品免费供给的分配制度,供给范围包括食、衣、住、行、学习用品和零用津贴等。 革命队伍中的婚生子女生活及其保育费用,也属于供给范围。实行供给制者不再发给工资。供给制基本上是一种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但对艰苦条件下取得革命战争的胜利起了积极作用。它既不同于按需分配,又不同于按劳分配,而是特定条件下的特殊的分配方式。 1950年,对实行供给制的大部分工作人员改行供给标准较高的包干制,即由国家发给一定数量的实物和货币,由领取人自行处理。1955年取消供给制和包干制,全面实行工资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