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国营企业法》(波兰)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国营企业法》(波兰) 《国营企业法》(波兰)Law of state Enterprise波兰关于国营企业经营管理的经济法规。1981年9月25日由议会通过,同年10月1日生效。包括14章70条。规定国营企业是国民经济满足社会需要的基本组织单位;企业是自主、自治和自负盈亏的经济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国营企业可以建成为按照一般原则进行活动的企业和公用企业;国营企业可以同外国企业建立混合企业;规定了企业的组织机构以及企业的合并、分开和撤销的方法;规定了企业间的联合及对企业进行监督的方法。国营企业的经理负责管理企业,对外是企业的代表。经理通过选举产生。企业的计划要与国家的社会经济目标相一致,企业的每年规划要由企业职工大会通过,年度计划根据经理的提议,由企业职工委员会通过。 ☚ 社会经济计划法 价格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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