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栈
江苏南部大地主征租虐佃的暴力机构。起源时间不详。大量出现在太平天国失败后。其机构设置和征租办法,均类似官府衙门。除配备帐房、催甲外,尚有县衙派给或自己增雇的差役、关押佃农的“人房”(牢房)和各种刑具。征租采用“收租由单”,规定租限和成色,逾期不交,即行抓捕、关押、刑讯。一些中小地主将田亩寄附租栈,谓之“寄栈田”,由租栈代为收租。宣统二年( 1910 )后,各栈收租活动由田业公会指挥和协调。1938年,苏州松江一带大地主又将各栈联合,改称“公栈”, 上设“收租总栈”, 下设“分栈”, 直接勾结日伪催租逼佃, 无数佃农被弄得家破人亡。租佃勒租虐佃的残暴行径,一再激起农民的强烈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