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平衡
广义指价格管理工作中使各种商品价格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 实际工作中一般用作产地价格平衡和销地价格平衡的统称。前者是使同一商品在不同产地的价格之间保持合理的关系;后者是使不同来路的同种商品在同一市场上的价格之间保持合理的关系。 在我国,产地价格平衡,通常由上级主管部门,对于定价权限属于下级主管部门的商品,召集下级主管部门的代表,举行价格平衡会议,通过协商,对各产地价格的安排,形成协议或提出建议,以促使同一商品各产地价格之间保持合理的关系。销地价格平衡,由销地主管部门负责,对不同来路的同种商品的价格,按照地区差价服从质量差价的原则,以主要货源地调入商品按地区差价计算的价格为标准,其他来路的商品均同该商品的比质比价,依据按质论价原则,确定其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