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销售价格
根据商品流通中销售价格的各项构成要素及其在价格中的组成状况,采用比较科学的方法,设计一定的理论公式或其简化式所计算出来的价格。在此基础上,结合市场供求状况,根据国家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管理权限,经过一定的手续和程序,可以确定各种商品实际执行的销售价格。商品流通各环节上的理论销售价格都是在该环节进货价格的基础上,加上该环节的流通费用、商业利润、商业税金所形成的。其中,进货价格应该是该商品正常的或有代表性的成交价格; 流通费用中的各个项目可采用实际测定的正常情况下的标准,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定额标准; 商业利润分品种或商品大类,可采用平均的利润率,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利润率,在企业定价范围内可自行确定利润率; 税金则统一按国家税法所规定的税率计算。为计算简便,上述构成要素经过一定的运算,可以统一在理论销售价格公式中一次计算出来。第二步利改税后,理论销售价格公式有以下两种:
理论批发价格=[(进货价格+直接费用)× (1+商品合理周转天数× 日利息率)-进货价格×税率×(1-损耗率)] ÷ [(1-损耗率)(1-经营管理费率-利润率-税率)]
理论零售价格=[(进货价格+直接费用)× (1+商品合理周转天数× 日利息率)]÷[(1-损耗率)(1-经营管理费率-利润率-税率)]
在实际运用中,理论销售价格公式还可以进一步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