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二个五年计划和三年调整时期
湖南的“二五”计划 (1958年~1962年) 的主要任务是: 以发展农业为中心,实行工农业同时并举,组织社会主义大跃进。早在“一五”末期,湖南省委、省人委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了1956年~1967年湖南省社会主义建设总体规划。其基本思想是以农业、尤其是以粮食生产为中心,相应发展其它事业。地方工业必须坚持为农业服务,注意发展利用本省农副产品资源的加工工业。并根据总体规划的基本思想,首先编制了《一九六五年到一九六七年湖南省农业发展规划纲要(草案)》。但是,为了适应1958年全国掀起的以粮食、钢铁为中心的大跃进,省委提出新的要求,号召全省“二五”工农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比1957年增加4倍多。“二五”计划的头三年(1958年~1960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15.2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一五”计划期间的68.7亿元还多46.55亿元。主要产品产量成倍翻番。建设大中型项目208个,建成投产的项目25个。“二五”的头三年,全省还大兴水利,使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由“一五”计划期间的29% 提高到55%。文教卫生等其它事业也全面跃进。但是,这种超过国力、省力的盲目冒进,打乱了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加上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使国民经济陷入困境,农业大幅度下降,人民生活非常困难。鉴于上述情况,1960年中共中央适时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刘少奇等中央领导来湘调查,纠正上述错误。省委采取四条措施,即大力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压缩基本建设规模、调整工业内部关系、改善人民生活,从而使广大群众积极性得到恢复和发挥,国民经济稳步发展。经过三年调整到1965年,全省国民生产总值达到65.32亿元,社会总产值达到98.99亿元,工农业总产值达到81.6亿元(其中农业产值42.7亿元),国民收入达到57.6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