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新加坡公共服务委员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新加坡公共服务委员会新加坡公务员管理机构之一。公共服务委员会依宪法规定成立,委员会是由总统直接管理的独立机构,任何人不得干涉或影响委员会的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公务员的录用、晋升、纪律及发放奖学金等。委员会由10—12名委员组成,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委员7—9人,委员由总理提名,总统任命,或直接由总统任命。按照法律规定,公共服务委员会的委员须是有成就的工商、金融业人士、教授,医生等,他们不是公务员,也不能是政治家或工会领导人。委员除主席外,均为兼职,任期一般为5年,可以连任。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秘书处工作人员均为公务员,目前有12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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