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昭南
台湾台中市人,1943年8月24日生。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毕业,美国阿肯色州州立大学政治学硕士。曾赴比利时布鲁塞尔大学博士班进修。曾任台湾当局“财政部”高雄关高级关务员,东吴大学讲师,“外交部”荐任科员、专员、科长,“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驻旧金山办事处秘书等职。1980年返台当选为台湾当局“增额立法委员”,同时兼任“中国人权协会”理事及策进委员。1983年、1986年、1989年三度连任“增额立法委员”,曾担任财政委员会纪律委员会召集人。1990年4月任国民党“立法院”党部副书记长,同年10月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政策会经济委员会委员长。1992年10月任国民党中央海外工作会副主任。同年12月当选台湾当局第二届“立法委员”,并任“中国人权协会”台湾省分会理事长、“中国国民外交协会”台中分会理事长。1994年1月任国民党中央政策会副执行长。1995年12月当选台第三届 “立法委员”。1998年12月当选第四届 “立法委员”。1993年8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著有《进步与发展:中华民国之个案研究》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