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谌叛亡被释案
此案发生于东汉献帝建安三年(公元198)。曹操初领兖州牧时,用东平郡人毕谌任兖州别驾。兴平元年(公元194),曹操东征徐州,毕谌从行。陈留郡太守张邈叛迎吕布,劫持了毕谌的母弟妻子为质。曹操听说,向毕谌深表憾意,并遣送他去吕布处,说:“你的老母在他们手里,你可前去。”毕谌顿首表示没有二心。不料毕谌出来后,就逃亡到吕布、张邈那里。建安三年,曹操击败吕布,生擒毕谌。众人都为毕谌感到危惧,以为曹操一定会对毕谌施以重刑。曹操却说:“能对其亲生父母孝敬的人,难道就不能对其君主忠心吗!毕谌这种人,正是我所要寻求的。”于是释放了毕谌,并任用他为鲁郡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