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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格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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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格鲁派gé lǔ pài

藏传佛教的宗派之一。1958年《新知识词典》“黄教”条:“黄教: 又叫格鲁派,是喇嘛教的一派。”◇道德派、黄冠派。

格鲁派

藏传佛教派别之一。15世纪初宗喀巴在噶当派教义的基础上对西藏佛教进行整顿改革后创立起来的教派,因此被称为“新噶当派”。又因为宗喀巴创建甘丹寺,其晚年长住在这个寺院,故称甘丹派。因为甘丹一词在藏文读法上习惯略为“迦鲁”,一般人俗称为“格鲁”,所以称其为格鲁派。因该派僧戴黄帽,又被称为黄帽派,清代史籍则称其为黄教。格鲁派主张僧侣严守戒律,独身不娶,脱离农事,严格寺院组织和管理制度,提倡显密并重,强调先显后密,显密兼修的修行次第。1543年,格鲁派开始实行活佛转世制度,先后建立起达赖、班禅两大活佛转世系统。17世纪初,格鲁派传入卫拉特蒙古。后已渗入到卫拉特蒙古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格鲁派

亦称“甘丹派”。喇嘛教教派之一。“格鲁”,藏语音译,意为“善规”。十五世纪初,青海藏族僧人宗喀巴针对喇嘛教各派弊端,发起宗教改革,以噶当派教义为基础,提倡学行并举,显密兼重,主张僧人严持戒律,学经遵循次第,禁止娶妻和参加生产劳动, 加强寺院组织和管理制度,创立此派。明永乐七年(1409)宗喀巴在拉萨举行大祈愿法会,同年,又在拉萨东北建立格鲁派第一座寺院甘丹寺。后势力逐渐扩大,其弟子又在藏族地区广建寺院,僧徒日众。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此派上层迎*索南嘉措至哲蚌寺,尊为“活佛”,开始采取活佛转世相承制度。万历六年(1578)蒙古土默特部领袖俺答汗与索南嘉措在青海会见, 尊索南嘉措为“圣识一切瓦齐尔达喇达赖喇嘛”,是为达赖三世。清初,达赖五世和班禅四世又借蒙古和硕特部固始汗兵力击败敌对势力。顺治九年(1652)达赖五世亲赴北京朝觐,翌年被封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呾喇达赖喇嘛”,取得喇嘛教各派总领袖的地位。康熙五十二年(1713),又册封班禅五世为“班禅额尔德尼”。在清朝支持下,乾隆十六年(1751)此派成为西藏地区的执政教派,并在藏、蒙古等民族地区广泛流传。民主改革前, 此派在西藏的寺院占有大量庄园、牧场和农奴: 民主改革后,寺院特权已予废除。因此派僧人平时戴黄色僧帽, 故俗称“黄教”。参见 “宗喀巴”(738页)。

格鲁派

藏传佛教派别。15世纪初宗喀巴创立。首建甘丹寺作为该派主寺。1542年采用活佛转世制度。1578年索南嘉措成为达赖喇嘛三世。明万历十五年受明朝册封。1645年,固始汗赠罗桑却吉坚赞以班禅称号,成为班禅四世。顺治九年达赖五世赴北京朝觐,顺治十年受清廷封为达赖喇嘛,取得藏蒙佛教各派总首领地位。1713年又册封班禅五世罗桑益西为“班禅额尔德尼”,达赖、班禅成为该派两大活佛转世系统。该派成为西藏地方的执政教派,并有众多寺院,著名的有哲蚌寺、色拉寺、札什伦布寺、塔尔寺、拉卜楞寺等。

格鲁派

格鲁派

又名格登(噶当)派。中国藏传佛教中最后兴起的一个教派。因戴黄色僧帽而称黄帽派,俗称“黄教”。元代,西藏佛教各派戒律不整,腐败衰落,*宗喀巴有见于此,进行宗教改革,创立格鲁派。该派在发展过程中广泛采用活佛转世制度,并逐步形成*达赖、*班禅两大活佛世系。后在清政府支持下成为西藏地方的执政教派,势力最大,寺院众多,最著名的有*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和*扎什伦布寺,为四大根本道场。此外,青海*塔尔寺、甘肃*拉卜楞寺都是该派著名寺院。拉萨的*布达拉宫和罗布林卡,是历代喇嘛驻地。该派继承了除*宁玛派“大圆满”之外的各派密法,主张先显后密,渐次修证,所传密法以“大威德金刚”、“时轮金刚”法为主。

☚ 花教   格登派 ☛
格鲁派

格鲁派

又名格登(噶当)派。中国藏传佛教中最后兴起的一个教派。因戴黄色僧帽而称黄帽派,俗称“黄教”。元代,西藏佛教各派戒律不整,腐败衰落,*宗喀巴有见于此,进行宗教改革,创立格鲁派。该派在发展过程中广泛采用活佛转世制度,并逐步形成*达赖、*班禅两大活佛世系。后在清政府支持下成为西藏地方的执政教派,势力最大,寺院众多,最著名的有*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和*扎什伦布寺,为四大根本道场。此外,青海*塔尔寺、甘肃*拉卜楞寺都是该派著名寺院。拉萨的*布达拉宫和罗布林卡,是历代喇嘛驻地。该派继承了除*宁玛派“大圆满”之外的各派密法,主张先显后密,渐次修证,所传密法以“大威德金刚”、“时轮金刚”法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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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鲁派

125 格鲁派

藏传佛教派别之一,俗称黄教。创始人为宗喀巴。该派倡导僧人严守戒律,学经须遵循次第。有系统的学经制度,先显宗后密宗。学经僧人须学显宗五部大论:《量释论》、《现观庄严论》、《入中论》、《戒律本论》、《俱舍论》,而后方可通过格西学位考试。获格西学位后再入举堆扎仓或举麦扎仓研习密宗四部(即事部、行部、瑜伽部、无上瑜伽部),经过逐级的职位升迁,可升任甘丹墀巴。该派有严密的寺院组织及严格的管理制度。自16世纪起教派传承采取活佛转世制度,达赖、班禅是为该派两大活佛转世系统。在清朝政府大力扶植下,该派成为西藏的执政教派,在藏、蒙古族地区流传甚广。外蒙古(今蒙古人民共和国)的哲布尊丹巴和内蒙古的章嘉呼图克图同为该派著名的活佛。该派寺院众多,著名的有西藏的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扎什伦布寺、青海的塔尔寺、甘肃的拉卜楞寺,还有今属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额尔德尼召等。

☚ 噶当派   顿渐之争 ☛
格鲁派

格鲁派

宗喀巴创立的藏传佛教派别之一。1409年宗喀巴建甘丹寺后,就以甘丹寺为主寺,因此称为甘丹寺派,简称甘鲁派,后来音变为格鲁派。“格鲁”,藏语意为“善规”,所以又称善规派。因该派僧人戴黄帽,又被称为黄帽派,清代史籍则称其为黄教。格鲁派主要依据噶当派教义,主张僧侣严守戒律,独身不娶,脱离农事,严格寺院组织和管理制度,提倡显密并重,强调先显后密,显密兼修的修行次第。1543年,格鲁派开始实行活佛转世制度,并先后建立起达赖、班禅两大活佛转世系统。格鲁派先后得到蒙古土默特部俺答汗,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顾实汗及清政府的支持,逐渐成为西藏地方执政的教派。17世纪初,格鲁派传入卫拉特蒙古,1640年制定的《蒙古——卫拉特法典》,在其前言中提到向宗喀巴、达赖喇嘛、班禅叩拜。在第五、九、十六、十七、十八、十九诸条文中都规定了保护僧侣及禁止僧侣擅自破坏戒律还俗的内容,可见格鲁派的传播已得到法律的保护,随后经过咱雅班第达等人的传播,格鲁派更迅速渗入到卫拉特蒙古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 宗喀巴   喇嘛 ☛
格鲁派

格鲁派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15世纪初由宗喀巴创立。格鲁,意为善规。该派主要依据噶当派教义,主张僧侣严守戒律,独身不娶,脱离农事,严格寺院的组织和管理制度,寺院事务不受世俗贵族操纵。弘倡显宗、密宗并重之说,强调显密兼修及先显后密的修行次第。因其主要依据噶当派教义, 又称新噶当派。又因其首建甘丹寺为该派主寺,也称甘丹派。还因该派僧人戴黄色僧帽,俗称黄教。该派创立后,迅速占居统治地位, 以前各宗派的寺院大多陆续改宗格鲁派。现在我省藏传佛教寺院的绝大多数都属格鲁派。

☚ 宁玛派   拉卜楞 ☛

格鲁派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又称新噶当派。因该派以戴黄色僧帽为标志。故又称“黄帽派”,清代则以“黄教”称之。宗喀巴(1357—1419,青海湟中宗喀地区人)创建。其自3岁于夏琼寺出家,至1409年,建黄教首寺甘丹寺,身体力行,严格遵循阿底峡《炬论》中的思想,且有所创新,针对长期以来藏区佛教界中戒律废弛、教法混乱之弊端,进行宗教改革。不仅为广大佛教界所拥护和赞扬,且适应了地方政权实力人物的需要,故获得大力支持,逐渐遍行于全藏,成为藏区佛教中的主流派。该派以持律守戒、三学(即闻、思、修)并行、显密双修的严格教程为特点,《土观宗派源流》称:“西藏所有余派,亦全无与格鲁派相匹敌者”。宗喀巴又以《炬论》为指导理论,著《菩提道次第广论》及《密宗道次第论》,广泛弘扬其说,并在世俗势力支持下,先建立西藏四大寺,作为该派之根本道场,建立一套完整的经院组织系统及学经条例,程序明确、五明兼学、先显后密、有条不紊。黄教对“别派所奉之法,其精要者随其所有,本派无不具备。”既能兼容别派之精华,又自有特色,遂胜于他派。该派自大慈法王释迦也失受明朝封赐,得到历届中央朝廷的支持,尤以顺治之封达赖喇嘛,康熙之封班禅,遂形成两大系统,使黄教在“兴黄教安群生”的政策下迅猛发展,不仅受到国内蒙藏地区崇信,且影响域外的锡金、不丹。故被赞为:“在雪山之全部深广显密河流中成为一大法海”。当前黄教不仅以意识形态的信仰方式存在,且以宗教文化和民俗风貌得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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