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尔钱币名。维吾尔语。用红铜铸成。正面用蒙古特忒文铸准噶尔台吉名字,背面用维吾尔文铸铸钱地名。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铸新普尔钱,正面用汉文铸“乾隆通宝”字样,背面用满、维吾尔文铸铸钱地名。在回疆八城流通。 普尔 普尔维吾尔语的汉字音译,意为“钱”,准噶尔部统治时期所造,红铜铸作,圆形无孔,直径约2厘米,厚约1厘米,两面铸有文字。1腾格(银币)折合50普尔,晚期出现又薄又小的普尔,使普尔大幅度贬值,以致1腾格折合100普尔。清朝统一新疆后,于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收回普尔钱,改铸方孔圆形的“乾隆通宝”钱,民间也称之为“普尔”,汉族和回族则因铜色而称之为“红钱”,通行于天山以南各城。后又制“当五”、“当十”、“当五千”、“当八千”、“当百”、“当五百大钱”,普遍通行于新疆各地。 ☚ 噶勒察 腾格 ☛ 普尔 普尔或称“普尔钱”。普尔,维吾尔语,即“钱”的意思。 ❶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古代通行的货币,即铜钱。《清朝文献通考·钱币五》:“回部之叶尔羌、喀什噶尔、和阗城旧有钱文,市易通行,名曰 ‘普尔’”。用红铜铸造,制小而厚,外有轮廓,中无方孔,重二钱。正面铸准噶尔文,即蒙古文之托忒体,背铸回文。每五十文谓之一腾格(交纳赋税的计算单位)。普尔经常更铸,如准噶尔统治时代,当新汗即位时每发行新钱。 ❷清政府在新疆各局所铸的红铜钱币。亦称“红钱”。乾隆二十四年( 1759 ),南疆叶尔奇木(二十六年改名叶尔羌)首先设局鼓铸。方孔。正面为汉文“乾隆通宝”,背铸地名,即铸钱局名,左用满文,右用回文。每枚重二钱,当五十文。乾隆四十年开铸的伊犁宝伊局,背面左右均用满文,与内地各省局统一格式。嘉庆年间( 1796—1820 )起铸乾隆钱二成,本朝钱八成。初每枚重库平一钱二分,抵银一分,当制钱五文,每百谓之一腾格。后因减重,亦铸当十钱。清政府曾允阿克苏和西藏等地遵新疆普尔式样铸钱。 ☚ 京钱 红钱 ☛ 000037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