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清水县委员会
机构名。1983 年 11 月,成立政协清水县委员会筹备领导小组。1984 年 1月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清水县委员会,选举产生政协清水县第一届委员会,每届任期 3 年。1993 年 3 月,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从第四届开始每届任期改为 5 年,其中六届为 4 年。2010 年 11 月,县政协工作机构为 1 室 5委,即办公室和经济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提案与学习宣传委员会、民族宗教和三胞联络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政协清水县委员会有主席1 人,副主席 4 人,常委会办公室及各专委会有主任 6 人,副主任 3 人,工作人员 1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