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十四个沿海城市
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一项具体措施。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开始实行对外开放政策。197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的厦门试办四个经济特区。1984年4月,为进一步吸收外资,引进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又决定扩大开放沿海十四个港口城市。它们是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同时决定开放的还有海南岛。这一措施促进了我国沿海地区的进一步开放和经济繁荣,证明我国对外开放的政策是正确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