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的人口
总人口 据安徽公安年报统计,1992年底,安徽省总人口为58174827人,比1991年增长1.3%。各地、市总人口分别为:
合肥市 蚌埠市 马鞍山市 铜陵市 黄山市 宿县地区 六安地区 巢湖地区 | 3921624人 3060539人 1099657人 635468人 1439858人 5180966人 6266510人 4273082人 | 芜湖市 淮南市 淮北市 安庆市 阜阳地区 滁州市 宣城地区 池洲地区 | 2061157人 1864892人 1681836人 5781176人 12852602人 3881395人 2684151人 1489914人 |
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 由于受第二次生育高峰惯性的影响,自1986年以来安徽人口出生率有所回升,1990年升至25.04‰。1991年初,安徽各级政府狠抓计划生育工作,致使1992年人口出生率回落到18.76‰,出生人口为108.44万人,比1991年下降2.43个千分点,约少生14万人。死亡率为6.14‰,死亡人口为35.49万。自然增长人口为72.95万,自然增长率由1991年的15.13‰下降到12.62‰。
人口密度 1992年底,安徽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19人,比1991年每平方公里增加6人。
性别构成 1992年底,安徽男性人口为30151282人,占总人口的51.8%;女性人口为28023545人,占48.2%。男女性别比为107.6,和1991年相比基本相同。
市镇总人口 据公安年报统计,1992年底全省18个市、805个建制镇中,市、镇建制范围内的全部人口已达383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已由1991年的35.0%扩大到66.0%。市镇建设的速度较快。
农业人口 由于经济建设的发展和需要,大批农业人口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非农业人口迅速增加,由1991年的876万人增加到1992年的940万人,增加了64万人,增长了7.3%。农业人口虽比1991年增加了9万人,但所占比重却由1991年的84.7%下降到1992年的83.8%,下降了近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