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司法部举行的第七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于1995年10月7日至8日在全国统一进行。考试分四份试卷,内容包括法学综合知识、律师制度与律师执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刑法与民法等部门法知识,经济法知识,程序法知识。报名条件与上一年相同。全国报考人数为117800多人,实际参考人数为96400多人。考试录取仍采取全国划定统一录取分数线的方式进行,录取分数线确定为240分。对考试合格人员授予律师资格,须经地方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逐级审查,报部律师资格审查委员会批准,统一颁发《律师资格证书》。这次考试有13300余人达到了录取分数线,并于1996年被授予律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