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圭新投资法》New Investment Act of Paraguay
巴拉圭政府关于鼓励外国投资的法律。1975年11月颁布。该法规定对以下两种外国投资提供优惠:凡用于加工本国原料并有助于增加出口的投资属“必须投资”,可免缴兑换税和海关税,5年内可免缴所得税50%;凡用于促进新工艺,增加就业机会及生产替代进口商品的投资为“有利投资”,也可免缴兑换税和海关税,5年内可免缴所得税30%。新投资法实施后,外国投资迅速增加,1977~1981年的5年计划中,外国投资达4.7亿美元,主要集中在农业、纺织、鞣酸、肉类和木材加工等部门。投资国有巴西、阿根廷、美国和英国,尤以巴西为最多。它们控制着巴拉圭经济的80%,其中控制银行资本的90%、工业的80%、全部石油和矿山的开采,及30%的农牧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