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宣徽南院使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宣徽南院使 宣徽南院使官名。宋代置。宣徽院执政官,掌总内侍诸司政令。《宋史·职官志二》: “宣徽院: 宣徽南院使、北院使。掌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籍,郊祀、朝会、宴飨供帐之仪,应内外进奉,悉检视其名物。旧制,以检校为使,或领节度及两使留后,缺,则枢密副使1人兼领2使,亦有兼枢密副使、签书枢密院者。南院资望比北院颇优,然皆通掌,止用南院印,2使共院而各设厅事。其吏史则有都勾押官、勾押官各1人,前行3人,后行12人,分掌4案: 一曰兵案、二曰骑案、三曰仓案、四曰胄案。” ☚ 宣赞舍人 宣徽北院使 ☛ 宣徽南院使职事官名,或为加官。 职源与沿革唐咸通九年或十年,已见宣徽使之称(《旧唐书·杨复恭传》,天祐元年只有宣徽南院使之名(《资治通鉴》卷264戊申)。宋初沿置。元丰六年三月后不置使。哲宗元祐三年十月复置,至绍圣三年四月复罢(《宋会要·职官》6之45)。 职掌见“宣徽院”。南院使与北院使职掌同,所不同处,在于南使比北使为高,以任使北、南,作为迁转之途。或为节度使、节度留后加官(《通考·职官》12)。 品位位于枢密使之下,枢密副使之上(咸平后居于副使之下)。多用以优待勋臣、外戚等(《渑水燕谈录·官制》)。 简称❶宣徽使。《宋会要·职官》6之44《宣徽院》:“富弼以宣徽使判并州。”《宋史·富弼传》:“改宣徽南院使、判并州。”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