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称piān chèn最相称,最适宜。刘禹锡《抛球乐》之一:最宜红烛下,偏称落花前。 偏称piānchēnɡ恰称、正称。元本《琵琶记》第十九出:“堪观处丝幕牵红,恰正是荷衣穿绿。(合)这回好个风流婿,~洞房花烛。”见“偏❷”。 偏称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术语。指只就事物全体里的一部分说。通常用“有”字起头来表示。如《孟子·公孙丑上》“宋人有悯其苗之不长而揠之者。”“四个孩子里头有两个已经进了中学。”其中的“悯其苗之不长而揠之者”是“宋人”中的一部分,“两个”是“四个”中的一部分,所以它们都是偏称。古代汉语里的“或”字也表示偏称,如《左传·昭公八年》“或告子旗,子旗不信。”只是因为“或”前没有表示总和的字(人),所以偏称之意不显。 偏称 偏称指所说的是全体里的一部分。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只就全体里边的一部分说,这就是偏称。”如“四个孩子里头有两个已经进了中学”中的“有两个”,“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长而揠之者”(《孟子·公孙丑上》)中的“有……者”。前面没有表总和的字,直接用“有”字或“或”字起的,也是偏称,如“有牵牛而过堂下者”(《孟子·梁惠王上》),“或告子旗,子旗不信”(《左传·昭公八年》),这里的“或”等于“有……者”。 ☚ 通称 隅称 ☛ 000018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