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拱界虫”
汉族清代清官传说。相传朱翰林到台湾前,台湾农民常为“拱界虫”打官司,官府说是一种神虫,农民为打官司耗费许多钱财,官府却大饱私囊。 一次弟兄俩为“拱界虫”闹纠纷,告到朱哲才那里,他没有收他们的银子,亲自去调查,方知所谓“拱界虫”就是鳝鱼。便对所有告状的人说,从今后凡见到“拱界虫”,再不要往别人田里甩,一律送到县衙。本县按价收买。又命人在县衙前放五、六只大黄桶,不几日便装满了“拱界虫”。五月初三晚上让家乡带来的厨师,精心烹制鳝鱼,并写出告示,初五开堂审“拱界虫”。这天堂上摆了几十桌菜,朱哲才等大家坐定,亲自品尝每道菜,然后请大家吃,大家都说特别好吃。朱说:“由于‘拱界虫’多年危害百姓,罪该万死,本县已请厨师开刀问斩了。”这时师傅拿出一条“拱界虫”说,在我们家乡,叫鳝鱼,是上等佳肴。从此再也没有人为“拱界虫”打官司了。百姓都称朱哲才为“朱青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