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宋代官制辞典︱凡例 凡例 一、 本辞典是一部多功能而又别开生面的宋代官制辞典。 内容包括官司名、官吏名及其职源、沿革、职掌、官品、编制、简称与别名、职官术语、典故,以及俸禄、勋、爵、阶等附表。 二、本辞典所收官司、官吏名一万一千条,职官术语与典故六百余条。凡两宋时期前后设置过的职官名称,尽量予以收录;蕃官之类虚授或遥授官,及因史料不足难以明确阐释之官吏名目,不在收录之列。 三、 辞典分“序论——宋代官制总论”、“正文”、“附录”及“索引”四部分。 正文又分职官条目与职官术语两大类。职官条目排列顺序,不采用通常按字头笔划排列的方法,而是按职官制度内在联系的顺序排列,即自皇帝制度、中央机构到地方机构分类排列的方法。 读者在查阅某一官司或官名时,不仅可以按索引迅速查到该词条的正确释文;同时,又能一目了然地明白该官所属的官司及地位、或该官司之上下隶属关系,无形中扩大了所索取知识的层面与外延,从而收到一举两得的效果。 四、 每一职官词条所含义项的排列顺序为:①官司或官、吏名;②职源与沿革;③职掌(或职能);④官品(或品位);⑤编制;⑥简称与别名。 五、职源与沿革内容的选择,为避免繁琐考证与文字过长,确定了二个原则:其一,如难以确定始置朝代,即用“宋始置于……”解决;若能确定始置时间,不论宋以前或两宋,尽量追溯到年、月、日。其二,设置沿革,主要指宋代设置沿革。 某些官司、官名废复频繁,只能择要列举,不一一胪列。 六、 职掌、官品、编制等义项,根据宋代官制有明显阶段性的特点,释文一般以神宗元丰五年(1082)颁行新官 制为分界线,分“北宋前期”与“元丰改制”两个阶段。 倘元丰改制后有明显变革者,也予以阐释。 七、释文一律注明出处,做到言必有据。如原著有言简意赅足以说明问题的文字,则转录。简称与别名一律用例释。 采用引文或例释,尽量避免使用省略号。 八、辞典配有59幅官制表格,包括中央、地方行政管理机构、品、阶、勋、爵以及俸禄表,或放置在“宋代官制总论”内,或附录于正文之后,备读者随时查照。 九、所使用的书证,以宋人著述为主,后人著述非不得已不用,以保持释文严谨的历史真实性。职官术语之释文,吸收了今人新的研究成果。 引书注明卷数或篇目名称,《续资治通鉴长编》与《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等编年体史书,除列注卷数之外,增加用天干地支表示的日期,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复注出纪年与月份。 如“《长编》卷333、元丰六年二月丁未朔“条,本辞典只注明:“《长编》卷333丁未”。 十、 每一词条的小标题排列及数码的表示格式举例: 御史台(四号字,顶格,黑体,下空两格) 职源与沿革(新五号字,黑体,另行起,顶格,下空一格) 职掌(新五号字,黑体,另行起,顶格,下空一格)①北宋前期②元丰新制③南宋初 官品(新五号字,黑体,另行起,顶格,下空一格)①北宋初②元丰新制③元祐官品令 编制(新五号字,黑体,另行起,顶格,下空一格) 简称与别名(新五号字,黑体,另行起,顶格,下空一格)①台②御史府③乌府、乌台④宪府⑤内台⑥宪台⑦南台⑧柏台、柏府⑨台司⑩台省(11)南司(12)霜台 十一、 书前有按分类编制的总目录,书后有字头笔画索引。 十二、 “序论——宋代官制总论”,力求以简洁的文字概括出两宋官制演变的阶段性及脉络,并能反映宋代官制的内容与特点,使读者在使用本辞典、面对特别复杂多变的宋代官制时,不致茫无头绪,而能获得一个大致的轮廓,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 |
☚ 宋代官制辞典︱Ⅱ.官制表格 宋代官制辞典︱后记 ☛ 00011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