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形式
高山族实行一夫一妻制,族外婚,近亲之间禁止通婚。只有排湾人、鲁凯人的贵族头目偶尔有纳妾的习惯。在婚姻的伦理道德方面也有严格的要求:严禁娶妾或与他女通奸;为妻者不得与他人苟合。婚姻大多以自由恋爱为基础。结婚年龄没有明确规定,但男子必须通过成人礼后才可以结婚,女子则必须熟练掌握了生活技术后才能结婚。这样的婚姻是比较合理的,因为只有掌握了生活技能,才能有生活保证,组成的家庭才是稳定的。
高山族各个族群的婚姻形式也有差别,有的至今还保留着母系氏族婚姻的习俗。如阿美人、卑南人流行的招赘婚,就是男子出嫁的对偶婚形式。
招赘或叫入赘,是男子出嫁,从妻居,在妻家生产劳动,成为妻氏族的成员。世系从母系计算,女子继承。这种母系氏族实行外婚,也就是说男子要嫁到外氏族,女子留在本氏族作主体、承嗣。这样一家的兄弟姐妹就属于不同的氏族,于是就出现了重女轻男的现象,与汉族的习惯皆然不同。这种婚姻形式也曾在平埔人中流行,后来平埔人受汉人影响而改变了。
男子出嫁势必导致生男不贺,生女则贺的现象,如同重男轻女的现象是一样的,都是由于家庭经济的问题决定的。男人出嫁后成为女方的劳动力,而男方的父母只能无人赡养。家庭财产由女子继承,男子居于次要地位,于是出现了“喝儿待字早离娘,有子成童任远扬。不重生男重生女,家园原不与儿男”的现象。
还有一种婚姻形式叫服役婚,就是男女双方,如果甲方出嫁于乙方,成为乙方的成员,甲方就失去了一个劳动力。乙方需在一定的时间内到甲方去劳动,以补偿损失。母系社会的阿美人,女子在婚前要到男方家中劳动,包括挑水、扫地、舂米等工作。父系社会的曹人,男子婚后要到岳父家帮助劳动,时间少则一、两年,多则五六年不等,待生一子女后才能回到自己家。
曹人、布农人还有所谓的交换婚,就是两家男女互娶互嫁,赛夏人也常有丈夫的姊妹嫁给妻子的兄弟。
婚姻的过程一般有三个阶段:求婚、订婚、结婚。
在高山族各族群中恋爱自由的情况比较普遍,也有虽为自由选择,但要父母及家族长老同意的,也有父母做主的。
平埔人的男女恋爱自由,父母鼓励他们这样做。《东瀛识略》一书记载,平埔人是“先迎而后娶,不纳聘,无媒妁。男女及岁,意相悦,遂野合焉。”进入婚龄的女子,便可以建造一个独立的小屋,或住女子专用的公廨。到了夜晚,男子就开始向意中人吹鼻萧、弹口琴、吹嘴琴,或赠鲜花等物,尽情倾吐爱慕之情。如果女子同意,则双方就开始自由谈情,甚至同居。然后再告诉父母,证其同意再办嫁娶手续。
泰雅人、阿美人、卑南人也有这样的习俗。泰雅人先由男子向女子卖嘴琴,然后交给女子,倘若女子回奏,就表示同意,从此男女便可同床,但必需另外一女子陪着。太鲁阁群的男女如果在路上相遇,男子对女方有意就可以去取女子的首饰,女子如不愿意,可以追回,否则就表示没意见,相约数日后在太鲁阁幽会同床,但需另一男子在侧。卑南族的男子求婚,带一束槟榔到女家,并悄悄地放在女家的椅子下面,女方还给男方,男方可再次送给女方,女方经商议后回答接受与否。阿美人奇密社、太巴望社的男子求婚,首先将槟榔和烟草赠给意中人,每夜赴女家奏嘴琴,女子如果同意就打开窗子,让男子进入与之同衾。而花莲奇莱阿美人男子求婚,是把一米多长的仙檀薪材及烟管放在女家门口,女方收纳,即表示答应之意。阿美人也有女子亲自到男家,把信物交给心上人的。还有一种考验男子体力的求婚方式在阿美和排湾男子中流行,如果多个男子同时看上一个女子,那么他们就必须比赛进山砍相思木,并背至女子家中,以谁负重最多、最快者为胜。
订婚,实际上就是向大家宣布既成事实。最重要的是送聘礼。
平埔人的订婚并没有仪式,仅由男子送槟榔、布匹、青红布、头箍、糯饭、生鹿肉、猪肉、海蛤、铜铁手镯、银锡戒指、珠子、螺线等礼品。但并不是全部,而是根据族群的经济状况送其中几种就可以了,因此,这样的聘礼只是象征性的。平埔人还有自幼订婚的习俗。据《台湾使槎录》记载:“自幼订婚用螺线,名‘阿里扪’,及笄,女家送饭与男家,男家也如之。定婚期,番媒于五更引婿至其家,天明告其亲,宴饮称贺。并有“拔齿”订婚的习俗,据郁永河在《裨海记游》中记载:“招挽手少年至,凿上颚门牙旁二齿授女,女也凿二齿付男,期某日就妇室婚。”拔齿互赠,互相珍藏,这是已婚的标志,也标志着从此结束了男女自由交往,确定了婚姻的稳定性。
排湾人的婚礼热闹隆重,在载歌载舞、欢宴庆贺的同时,新娘要逃到山中藏匿起来或彻夜不归,让新郎到处寻找。这种习俗是掠夺婚姻留下的遗迹。结婚之日,社内的男女青年聚在新娘家歌舞。当夜,新娘在女友的陪同下,到头目家哭诉即为人妻,将失去清洁之身的“悲痛”心情。当新郎见到新娘,想要吻新娘时,新娘就和同伴逃到亲友家或深山中。等新郎带着朋友来接新娘时,新娘则由新郎的好朋友背回新娘家,此时新娘要大声哭泣,作挣扎状,表示新娘从此与婚前曾经来往的男人断绝交往。第二天夜里,新郎再到新娘家,做出想亲近新娘的动作。新娘惊逃,新郎的好友再去找,找到后背回新娘家。如此反复三次。第四夜,以藤蔓缝于新娘腰卷上,让新娘与新郎同枕,新郎以刀截断藤条才结成夫妻。第五天,男家同媒人将聘礼送到女家,女家则把各种礼品分给亲戚,受礼的人也向男家赠送家具、装饰品。第六天,新郎、亲戚、媒人和背负新娘的青年一同返回新郎家。途中新娘还要哭泣不停。
台湾人中的其他族群也有类似的婚礼习俗。如玛家社、德文社、拉瓦尔群、布鲁尔群马努鲁社和下筏湾社等。
玛家社的婚礼是新郎到新娘家做打秋千的游戏,等到宾客到齐,歌舞欢宴完毕,男女分别对坐,男唱女啼哭,反复几次,新娘不能忍受,于是转身逃入山中,彻夜不归。新郎追出寻找,第二天,新郎和好友找到新娘,并将她背回娘家,众人再次欢宴庆贺,当夜新郎与新娘同衾片刻,便回家酿酒。第三天,男方送聘礼到女方,并邀请女方家人欢宴。第四天新郎再来新娘家同衾,第五天早晨才带新娘一同回家。
拉瓦尔群的女子从得知婚期就开始哭泣不止,并逃跑藏起来,男家与女家争斗后,找到新娘,使她蹲在地上并送回女家。接着媒人让新郎新娘行接鼻礼,并缝紧新娘裤子。新娘与新郎同宿,但新郎不能解开。要等第二天给女伴发大螺线,由女伴解开裤缝;或等婚礼完毕,给亲朋好友赠完礼物,新郎人洞房,让新娘手握铁器后,新娘才能以身相许。
马努鲁社的新娘穿着缝紧的裤子,逃到外面藏匿起来,被男方找回后,新娘要抱着门柱不肯进房,大家强制将她拉入房中,媒人让新郎新娘行接鼻礼和跨越礼后,由新郎解裤缝。此时新娘则高喊:“我不愿成为老人”,并啼哭不已,女伴极力安慰后,新婚夫妇才同衾。
父系制的鲁凯人也有类似的习俗。如大南社婚礼,新娘迎至男家后,新郎新娘并排口含粟穗。双方亲友再赴女家,同样双人并排含粟穗。然后宴请来客,客人们齐唱别离歌,新娘则趁机用绳捆绑自己,双腿挟住衣服蹲在角落里,新郎的好友看到后,用毛毡把新娘包住,投给新郎,新郎解开毛毡后,用刀割断绳索,婚礼才算结束,这其实也是掠夺婚姻的一种遗风。
布农人丹社群的婚礼方式很奇特,当男方家中做了一个很吉利的梦后,才备酒肉率全族到女家,突然袭击式地掠夺新娘而回,遇到女方追来,就用摔跤的方式决定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