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天津伪警察局为日军强征“慰安妇”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天津伪警察局为日军强征“慰安妇”为补充军妓不足,侵华日军每到一处都强征妇女充当“短期慰安妇”。1994年春,天津日军防卫司令部司令官宇宫巽,派其副官长樱井到天津伪警察局,要求强征妓女200人到郑州去“慰劳”日军,限3天内征齐。1945年4月12日又强征20名妓女,于20日送到天津日本军人俱乐部(二区槐荫里1号)供日军淫乐。5月,汉奸“义侠队”总队长王士海在日军防卫司令部指使下,在南市、侯家后、落马湖等处妓院抓走40余名妓女,强送日军“慰安所”慰劳日军。7月,伪警察局保安科强征25名妓女,送驻天津兵站日军“东站会馆”“慰劳”日军军官。7月28日,天津伪警察局又通过天津市乐户同业会选派24名妓女,送山东莒县“慰劳”日军。自1944—1945年间,天津伪警察局共为日军强征“慰安妇”309名。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