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苏庄农场又称天津市大苏庄劳动教养管理所。位于大港区南部。建于1956年2月,隶属河北省。1969年9月移交天津市,改为天津市教育系统“五七”干校。1972年10月移交天津市公安局恢复劳教农场。1983年转交司法部门管理。建场时曾开荒3.15万亩,耕地面积2万亩,开挖排灌水渠196公里。初期有犯人、劳动人员和劳教就业职工3000余人,干部、工人200余人,以农业生产为主,主要种植水稻。1965年后改种旱田,主要生产小麦、玉米、高梁和豆类。到1986年时全场只有干部310人,工人206人、劳动人员449人,耕地8555亩。全场设8个科室,3个大队,3个直属中队。1987年后停止收容劳教人员,农场只剩部分劳教留用职工,以旱田农业生产为主。1990年后有了一些场办工业,仍以农业生产为主。以后随着人员的不断调出,只剩下少部分看场的留守人员。 |